4、执法程序不规范,非法行使“自由裁量权”
特权思想在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头脑中根深蒂固,他们滥用职权,蔑视法律,为所欲为。如曹县院查办的原常乐集乡计生办4名工作人员认为计生工作是国策,执法随意性大,认为粗暴执法也不会有什么后果,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剥夺超生人员及其亲属的人身自由,且有殴打、体罚超生人员的情节,情节严重,最终构成非法拘禁犯罪,分别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管制。还有的在过度膨胀的私欲支配下,某些人手中权力明显私化,为谋私利,满足个人欲求,不择手段,最大可能地利用手中权力,大肆进行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的掩护,帮助执法对象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中获取利益。如城管执法领域的高某某、李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查到的违章建房户不给钱给物的,就去捣房子,就让停工,一旦给了钱物,就不再查处,任其违建。高某某、李某某等人收受钱财后,不履行查处职责或者默许违建户继续施工,违建户一般不敢举报或者害怕举报后遭到推到房屋的报复处罚,所以他们的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也不易被查处。
三、治理防范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制度,加强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权的行使。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的审查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完善集体讨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制、票据管理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之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务专业人员的作用,严格财务纪律,认真抓好定期财务检查,运用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并及时发现内部各科室财务问题,整顿财务会计秩序,依法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杜绝有关人员私设帐外帐、乱收乱支、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现象甚至职务犯罪的发生。
2、加强警示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上法制课、看图版展览、参观监狱看守所,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进行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政治、法律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学法规划,层层落实任务,分步骤具体实施,把学法用法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严格参照工作人员录用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人员,特别是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以逐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让公民参与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