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件管理机制构建与完善的现实思考及对策
以案件质量为核心,建立检察业务监督管理新机制。案件办理质量是规范执法应有内容和积极追求。基层检察机关应以规范为载体,建立健全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评估体系,努力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1.以办案流程为基础,建立检察业务规范管理新机制。(1)执法办案规范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前提。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进行办案的规范化管理可使案件流转协调有序,从工作程序上保证案件质量,弥补个人素质的不足。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细则和办案流程,使案件办理程序和标准一目了然,便于监督。各业务部门要从受案开始,对审查、初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起诉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制度规范,进行全面落实,保证各项业务规范、有序、合法、高效运行。同时,案件监管科室应当加强自身职权的行使,切实履行起监督职责。使业务科室认识到案件监督的重要性,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使其认识到案件审查与监督是有机的统一体,不存在主次之分,各科室应当加强沟通,将由此产生的矛盾及早消弭在未然状态。(2)强化干警责任心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软环境基础。基层院检察业务人才资源匮乏,业务钻研氛围不浓。一些干警事业心、责任心、上进心不强,工作缺乏活力,少有压力等,根本问题就是管理制度上存在明显的弊端。一方面在人事管理上存在不能解决人员进出口管理瓶颈,尚未建立岗位末位淘汰的职业化选拔机制。另一方面在业务管理上缺乏长效严格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检察工作主要是办案工作、检察干警大多数也在办案部门。因此,通过办案工作的环节跟踪,强化监督管理,就能有效的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应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措施保障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很难落实到位。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1)应建立预警措施。主要是对办案程序、办案效率,完成时间段工作以及上级考核考评要求完成的数量性工作,进行提醒催办。(2)抓好警示措施。主要是在对案件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口头、书面方式进行信息通报,及时予以纠正。(3)落实责任追究措施。主要是对已发生错案进行责任划定提请追究。当然,案件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还包括很多方面,特别是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案管部门的敬业,业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以及权责对应的奖惩制度等多方面的良性互动。对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统一管理案件和有效的开展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