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不足的原因
警队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上述不足,首要原因是基层法院对警队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大部分法院领导认为,司法警察工作相对于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法院工作是一些辅助性工作,而相对于政治处、办公室等其他综合部门而言,做的又是些简单性工作,往往是工作时想到了,平时班子配备、福利待遇就想不到了,造成警队上下工作不顺心,思想不稳定。但他们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司法警察工作的艰苦性和危险性。二是思想政治工作滞后。司法警察作为法院一支准军事化队伍,与一般法院工作人员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工作具有危险性、突击性和对抗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队伍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由于政工领导的缺位,业务工作的繁重,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满足司法警察工作需要,司法警察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有待加强。三是警队领导班子创新意识、进取意识不足。因为班子成员结构老化,工作繁重,加之服务于审判工作,警队工作计划性不强,领导忙于应付工作,无空静下心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更无时间安排学习,提高广大警员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
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对策
(一)充分认识司法警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基层法院配备一定比例的司法警察和相应的领导职位,是由基层法院及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对法警队伍建设,基层法院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建立健全法警机构。首先要选配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法警领导班子的选配对警队建设至关重要。基层法院应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的干警担任大队长,同时应按规定配备政工干部,配齐配全法警领导班子,组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是顺利完成各项警务保障工作的可靠保证。其次,按规定配备政工干部是政治建警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把政治思想工作作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做到专人负责,形成制度,科学实施,务见实效。”司法警察部门分管政治工作的领导通过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警察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使司法警察达到“政治坚定,意志刚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要求。第三,落实内设机构。司法警察部门成立内设机构,是由法警工作任务和性质决定的。通过内设机构,理顺关系,便于组织指挥,便于调动工作积极性。便于更好地完成警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