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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件负担实证研究

  

  当然,美国法官案件负担比中国法官重,这并不能说明中国法官案件负担就不重,因为完全可能是美国法官超负荷工作了——事实上美国法官“叫苦”的呼声在近些年就没有停止过。不过置身其中的波斯纳法官却给了我们意想不到的解释:


  

  “(今天的联邦法院)系统并没有被不堪忍受的工作负担压垮,仍然没有达到它们的能力极限……即使是所有联邦法院中最繁忙的地区法院,也没有达到它们的能力极限。”[15]


  

  美国法官没有超负荷运转,对案件负担比他们轻的中国法官来说,结论自然不应该不同。


  

  限于篇幅,笔者不再赘述其它国家的情况,仅将几个国家每1名法官对应的一审案件数列举如下:

        表 3[16]


  

  
  
  
  
  
  
  
  
  
  
  
  
  
  

  
国别

  
英国

  
德国

  
法国

  
日本

  
数量

  
766

  
140

  
314

  
177

  

  3.“理论尺”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年的工作日为250天。因此,全国法官平均办案的时间就是:250÷42.7=5.9(天)。也就是说,平均约六天办一个案子。六天时间是否紧张?对重大复杂案件来说可能比较紧张,但对绝大多只开一两个小时庭甚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来说,六天的时间不但不紧张,而且算得上绰绰有余。


  

  不难看出,三把“尺子”衡量的结果就是:从整体上讲,人民法院的案件负担并不严重,至少在目前还没有成为一个严重制约其正常运转的社会问题;中国的“案件危机”时代还没有到来。


  

  二、非典型的人案矛盾


  

  既然“案件危机”时代尚未到来,那么人案矛盾何以存在?难道现阶段的人案矛盾被有意夸大了?


  

  笔者在对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人民法院现阶段的人案矛盾是真实存在的,但不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而是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换句话说,现阶段的人案矛盾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司法机关高调关注人案矛盾当属策略性过度反应。但是根据案件增长规律来判断,“案件危机”时代或许即将到来。


  

  (一)“司法不均衡”


  

  我国地域辽阔,不均衡一直是制约各地区协调发展的难题:人口分布不均衡、资源分布不均匀、经济发展不均衡、文化教育科技水平不均衡……近年来,司法领域的不均衡现象也日益突出(如司法资源分配不均衡、司法水平不均衡、诉讼意识不均衡、纠纷解决机制不均衡等),我们姑且称之为“司法不均衡”。在“司法不均衡”的大格局下,各地法院的人案比自然也会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从整体上讲全国法院案件负担不重并不能否认部分地区、部分法院、部分业务庭案件负担过重;全国法院人均办案数量适中并不能否认部分法官办案数量过多。事实上正是因为“司法不均衡”的存在,人案矛盾在部分地区、部分法院才显得格外突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城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人案矛盾十分突出,尤以民事审判领域为最。


  

  1.经济发达地区法院


  

  据《广东法院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002年至2006年,广东法院以全国5%的法官审理了占全国10%的案件。2006年,广东全省法官人均办结案件72.52件,其中珠三角七市法官人均结案135.25件,高出全国水平3倍。为了缓解日益严峻的人案矛盾,广东省法院系统已连续多年向海南、四川、贵州、江西等省“借法官”。[17]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透露,江苏省法院审判人员年均办案在300件以上的比比皆是,有的甚至达六七百件;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更是直言法官压力太大,“我到医院去看病号,多次看到法官带着案卷,住院期间也在办案子。”[18]


  

  需要指出的是,笔者所谓经济发达地区不仅指京津、长三角、珠三角这些整体发达地区,也包括局部发达和相对发达地区。比如重庆市并非一个整体发达地区,但重庆都市区却非常发达,当属局部发达地区;新疆石河子市并非一个发达地区,但相对于新疆自治区内的其它地区,石河子市就是一个相对发达地区。目前各地人案矛盾突出的法院几乎都位于这些经济发达地区。
  
   表 4 2005年省级司法区一审结案数量排名[19]


  


  


  
  
  
  
  
  
  
  
  
  
  
  
  
  
  
  
  
  
  
  
  
  
  
  
  

  
全国排名

  
省份

  
审结数量

  
1

  
山东

  
538037

  
2

  
广东

  
391058

  
3

  
江苏

  
332650

  
4

  
浙江

  
308922

  
5

  
河南

  
277371


  

  表4是2005年省级司法区一审结案数前五强的排名。可以看出,除了人口大省河南(事实上河南也是GDP大省),其余四省都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


  

  2.城市基层法院


  

  在北京法院系统向来有“朝海丰”的说法,意指北京基层法院办案数量最多的朝阳、海淀、丰台三个法院。其中,朝阳法院近几年更是多次成为受案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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