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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所需要的“传统”

法治中国所需要的“传统”


周赟


【摘要】如果我们更多地挖掘传统中符合时代的精华为我所用,那么,尽管“历史”仍然是那个注定已经无法改变的历史,但我们的民族传统,却完全有可能呈现出不同的样貌。
【关键词】中国;法治;传统
【全文】
  

  也许自清末变法、或最迟“五四”运动以来,“传统”似乎就总是让我们爱恨交加: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传统是我们的根,我们的认同之根、安身立命之根和持续发展之根,这要求我们必须尽可能地保留传统。另一方面,我们又发现在这个全球化、并且已然被西方所主导的全球化时代,由于自身传统与当前全球推广的“主流”浪潮存在诸多冲突,因而似乎又不得不大力促进传统的转型。目前来看,尽管程度有所降低,但似乎后一种观点仍然占据着主流。要不然,怎么会有相当部分人动辄“理直气壮”地将当下的社会问题轻易地归咎于“传统”?


  

  到底应当如何界定“传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取决于对如下问题的回答:传统存在于什么地方、也即传统的“住所”在哪儿?对这个问题,很多人脱口而出的答案也许是,“传统存在于过去”!然而,如果传统存在于过去,那我们岂不是要说山顶洞人的生活方式是中华文明的传统?欧洲人又岂不是要说,蛮族的部落生活是他们的传统?因此,传统可能并不是、或至少不单纯是存在于过去——事实上,如果传统仅仅停留在过去,那么,用“历史”、“经验”等词就大体可以取代“传统”了。如果果真如此,则“传统”一词存在的必要性也就大有可疑了。


  

  我们认为,真正的传统必定同时具有过去和当下、甚至将来等三个面向。因此,欲回答传统存在于什么地方也即传统的“住所”这一问题,也必须照应到这三个面向。因此,不妨将传统的住所界定为:传统存在于继承之中,并且只有能够被续造的历史或经验才能被恰切地称之为传统。这就是说,传统既不单纯地存在于过去,又不仅仅存在于当下,当然,传统亦不仅仅存在于将来——它存在于当下人对历史经验的择取、识别、接续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造的过程中。在明确了传统的住所之后,我们回过头来看“传统”的内涵问题时,就豁然开朗了:所谓“传统”,其实就是存在于当下生活之中的、但又源自于过去之历史、经验的各种文化因子,它构成了一个民族(或一个地方)的认同之本,也是该民族与其他民族展开对话的当下前见之重要组成部分(另一组成部分源自外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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