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
在中国所有的政治制度中,不能随便将一项政治制度上升为基本政治制度,如果普通的政治制度也成为基本政治制度,就会弱化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性。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也要适时地对基本政治制度加以完善。特别行政区制度在中国实施了近15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特别行政区制度应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我们党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和香港、澳门问题,争取用和平手段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并保持港、澳、台的稳定和繁荣,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伟大方针。“一国两制”最初是由邓小平同志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提出的构想,1982年宪法增加了关于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两国又签订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8]424随着1997年、1999年,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怀抱,“一国两制”已由构想变为现实。港澳回归祖国十多年来,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指引下,港澳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同内地的交流合作,团结一切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保持了特区的长期繁荣稳定。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万、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万、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万。[3]港澳人口之和约765万,加上台湾地区,共3081万。若以人口数量来衡量的话,特别行政区制度所直接涉及的人口数量远不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4602万人口。从地域面积来看,香港的地理面积为1097平方公里;澳门面积更小,为23.5平方公里;台湾地区面积较大,为3.6万平方公里,三地之和仅占整个国土总面积的0.04%。而且,特别行政区制度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相比,历史传统没有那么悠久、政治影响力没有那么深远、涉及人口数量没有那么多、涵盖的地域面积没有那么大,表明上看特别行政区制度成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还不具备上文提到的五个基本条件。但是,这种表面上的理解是片面的、不科学的。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特别行政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