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能立国并不是说法治能代替革命和其他手段直接取得政权,而是指法治对于取得政权、建立国家非常重要:第一,在夺取政权过程中,不仅是军事的较量,更是人心的较量;第二,政权要有合法基础。没有合法基础的政权是建立不起来,建立起来也会不稳固的。
(二)法治稳国
世界上法治越不健全的国家便是政局越不稳定的国家。2011年10月卡扎菲的死亡为执政42年的卡扎菲政权划上句号。卡扎菲政权虽是西方霸权的牺牲品。但就这个政权本身而言,它以效忠于自己的非正式组织机制取代正式的国家组织机制,以自己的家族和部落为基础,建立起个人的集权统治,法律紊乱,法治空虚。这种政权不是他灭,就是自灭。
在人治状态下,掌权者的权力会不受控制,最后导致专制。父权子承的国家不会是法治国家。法治将权力关进笼子。法治能使国家保持相对延续使其不至于因领导人的变更而发生动荡,更在于法治为国家领导人的更迭创设了规则和轨道,从而保证国家领导人的产生和变更不会演变成武力争斗。
在人治状态下,国家管理无标准、无程序,必然导致社会无序和矛盾。在人治状态下,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人人自危。一些国家,一个现任总统都可审判一个卸任总统而且指定后者有罪,2011年,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躺在铁笼中受审……当现任总统可审判一个卸任总统而且指定后者有罪,同时意味着任何现任总统都可无作非为而不受审判,这不可能是个法治国家,并无稳定可言。在人治状态下,人的权利,甚至连国家领导人的人身安全也是得不到保障的。在中国十年文革中身为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命运便是一例。法治使权力受到控制,权利得到保障。
法治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最好手段。无论是人与人之间,还是国与国之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纠纷,法治不仅为解决纠纷确立了裁判是非的标准,更在于为化解矛盾提供了裁决机制。几千年来,人类为寻找判断是非的标准和解决纠纷的方法,从神明裁判、决斗走到了今天的仲裁和诉讼。历史证明,法治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的最好方法。
只有实行法治的国家,才是稳定的国家。没有法治就没有规则和秩序,没有规则和秩序的国家就不可能是稳定的国家。法治永远优于人治,人治只能治一时,人死之后便是人忘政熄;法治却能治一世,能让国家永保安定。
(三)法治救国
有学者认为,美国的崛起和强大固然有许多原因,其中与罗斯福新政有关。可以说,罗斯福新政是世界上如何以法治救国的一个典例。1929年10月24日的“黑色星期四”一夜之间将美国推到经济崩溃的边缘。1945年,罗斯福实行“新政”。“新政”本身就是一个立法改革过程,以立法形式并依赖法律杠杆制定了《农业调整法》、《全国工业复兴法》、《社会保障法案》、《工资工时法》等一整套法律法规,挽救了经济,也挽救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