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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法治强国

  

  自辛亥革命以来,中华民族面临着两大历史任务:一个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一个是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个民族一直为国家的独立和富强奋斗着。而只有先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才能实现国家之富强。这一道理中国共产党人看到了而且做到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完成了第一个使命,它为“强国”提供了先决条件。


  

  独立了的中国如何实现强国之路,一直是毛泽东最为关心的问题。看到18世纪下半叶率先在英国发生的工业革命给世界主要国家带来的影响,毛泽东自然形成将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强国战略思想。在建国前夕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强调了“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英明构想。1954年6月,毛泽东尖锐地指出:“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针对当时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国,毛泽东提出“工业强国”是非常及时而正确的。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当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今天,“工业强国”已不再是最为关键的强国之道。


  

  科技能强国,中国应当走“科技强国之路”。这不无道理。邓小平有句名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主要是科技实力的竞争。现代军事战争之成败,很大因素取于科技实力的对比。但必须提醒的是,科技这种物质力量终究还是要内化到生产力的高度才能对强国发生实际效果,而且如果没有一个严格完备的法律制度把科技这把“双刃剑”的负面给约束起来,何尝不会出现一个突然的变故把所有的文明都给毁灭殆尽,就像传说中的玛雅文明和古巴比伦文明一样。所以,科技强国同时应当辅之以法治强国。


  

  人才可以强国,中国应当走“人才强国之路”。这也不无道理。一个多世纪以前,梁启超先生曾经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只有人才众多优良,国家才能真正强大。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2010年又颁布实施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其核心目标是进入人才强国。人才强国正是党和政府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任务和时代挑战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人才强国的战略核心是“人才兴国”。国家兴盛,人才为本。依靠人才兴邦,走人才强国之路,大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是人才强国战略的核心要义。可人是最具有可塑性的复杂动物,我们不能将关乎国家死生存亡的问题放到去依靠相信“人性本善”的美好想象中去。纵然一个国家可以做到“教授满街走,博士硕士满村口”的程度,可是我们用什么去保证这些人不会利用手中所掌握的“知本力量”去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并为自己谋私利呢?所以,人才强国也同样应当辅之以法治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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