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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暴力下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对策

  

  1.建立专门防止传媒暴力侵害青少年的审查机制


  

  新闻时时发生,传媒也会及时跟踪报道。在建立的传媒信息审查制度中应该有专门防止传媒暴力侵害青少年的审查机制。由已婚的女性做审查员,让她们以母性特有的视角去审视要发布的信息。审查时,遵循“一人审查,二人判断,三人决定”的工作机制。“一人审查”,是指在对拟发信息审查时,作为信息提供者应有的职责要求,首先提供者要有自测,自己提供的信息能不能公开。对拟公开的信息由一人审查即可。当一人审查员发现信息有涉嫌传媒暴力时,提请另一人对拟发的信息做判断,这就是“二人判断”。如果第二人也提出相同的担忧,应该有第三人和前两名审查员一块来做最后的评判。“三人决定”决定信息的生死,决定传媒能否发布拟发的信息。传媒审查制度由拟发布信息的来源单位如广播电台、电影制作和发行公司、电视台、门户网站及网络运行商等传媒单位来承担。通过建立这样主要由已婚女性组成的“一人审查,二人判断,三人决定”审查机制,可以有效避免传媒发布侵害青少年的信息。净化信息,还青少年正常的信息环境。


  

  2.建立传媒暴力举报审查和追究机制


  

  每天都在发生新闻产生信息,信息量巨大。媒体需要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记者和审查员难免会出现失误,让带有传媒暴力的信息发出,要建立传媒举报审查和追究机制。让全民来做审查员,以网络传媒为例,在网页和每个信息下面,设一个举报按钮,当一篇信息出现多人举报时,就要由另外的信息审查员来做专项审查,重新对被举报的信息进行“一人审查,二人判断,三人决定”的审查。重新认定后做出是修改后发布、撤换还是继续发布等决定。对于修改后发布或者被撤换的信息,要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追究,让传媒暴力的制造者和发布者能够感受传媒暴力给自身带来的影响,避免再次出现传媒暴力。其他传媒发布信息时,都应该在信息下方注明信息举报方式,建立全民传媒举报审查和追究机制,让传媒暴力没有存在的空间,共同还青少年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


  

  3.技术上防范传媒暴力


  

  技术上防范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大部分的传媒暴力对青少年的影响。首先,要实行实名制。发布信息必须实名,享受信息服务能实名的也都要实名制。手机、网络、电影和电视等,特别可行的是网络和手机的实名制,条件允许的可以实行发布和利用信息的都要实名。发布者实名,可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让发布者在发布时首先考虑社会责任;使用者实名,可以让使用者自我控制主动避免传媒暴力的侵害。近日,网帖曝安徽省合肥市四十二中英语组女教师“孔菲艳”利用补课的机会,诱奸学校900名男生,一时舆论哗然。这起被称为合肥“诱奸门”的网络事件,很快被证实帖子所有内容纯属捏造,合肥四十二中根本没有“孔菲艳”其人。2010年6月7日,合肥市更以市政府新闻办的名义发表官方严正声明,澄清事实,足见此事所产生的恶劣影响。但是,实名制则可以避免像“诱奸门”这样网络事件发生。其次,加装过滤软件。以传媒暴力体现最为激烈和明显的网络为例,加装上过滤软件就是在网络服务器和计算机上安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及时删除或屏蔽低俗、淫秽、暴力反动等内容的信息。加装上网过滤软件,不应该是由教育部来规定,而应该由信息产业部来做规定,把加装上网过滤软件作为技术要求,把上网过滤软件和上网浏览器合一,青少年使用的电脑没有加装上网过滤软件则无法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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