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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寻租犯罪的“新变种”

  

  第三,请领导题字题词,送上丰厚的“润笔费”。一些人以各种借口请领导题字题词,借机送上大笔润笔费。这种润笔费的数量多少无规定,送者却往往一字千金。如江西省前副省长胡长清走到哪写到哪。酒店、市场、夜总会、店铺、汽车站、洗浴中心等都写,润笔费极为可观。[3]


  

  其它还有各种形式,比如送文章及著述,再付不等值的高稿酬,给予评委的荣誉与头衔,再赠送高额“评审费”,请领导演讲并做“学术”报告,后付给高额费用等等。[4]


  

  总之,从目前已发案的贿赂犯罪情况来看,雅贿犯罪正在愈演愈愈盛,[5]这是党内和社会腐败现象一种新变种和新形式,也是反腐败斗争急待解决的新问题、新课题。其产生和出现有深刻的现实原因,它是腐败分子对抗我们党反腐的一种对策。


  

  其一,少数领导干部由权与钱、物等的交易转向权与“藏”交易,目的是逃避法律的惩处和制裁。党和国家这些年加大了打击腐败的强度、力度和范围,腐败现象得到了很好的惩治,但一些人其私欲并没有收敛,其本性也没有改,唯一变化的是由于心存恐惧,只得改变腐败的方式方法,不断寻找新的更安全、更具有欺骗性的受贿方式,就由“俗贿”变成了“雅贿”,既达到了“俗贿”的目的,又钻了法律和党纪的空子。因为目前,无论是法律还是有关政策,都没有明确而具体的关于“雅贿”的认定和处理规定,这些腐败犯罪分子就是钻这个法律和政策的空子。


  

  其二,许多人对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构成受贿罪早已认识很深,社会上大众也深恶痛绝。而对于雅贿这样一种新形式的犯罪,却还没有充分认识其各种欺骗性的表现形式及潜在危害,甚至还存有各种误区:比如,认为雅贿不是腐败,而仅是一种领导干部的个人爱好和兴趣,而且还有较高的文化品味;又如,为领导干部送古玩字画顶多是改善与上级领导的关系,不能等于腐败;再如,领导干部到处题词题字获取各种高额“润笔费”,可以作为其正当劳动报酬所得。这些都在客观上助长了雅贿之风,助长了那些腐败分子的贪婪之心。这说明雅贿还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


  

  其三,少数领导干部已认识到这种带有欺骗性的受贿方式,其经济利益要大于直接收钱,而且收取的古玩、艺术品在市场上仍在升值、增值,风险还小,一旦案发,可以推说不知道收受的物品市场价值大小,因而主观犯意很难认定,相较其它受贿方式,显然这种受贿方式保险又实惠。


  

  其四,腐败分子采取雅贿犯罪形式,追求的不仅是安全、方便,还可以借收藏来隐瞒个人财产。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没有把那些古玩字画包括在内,当然更不会包括那些无法估量价值的高学位和高职称。经济问题不露,以此来对抗我党的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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