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动态效率的分析方法,无论市场结构是垄断的还是竞争的,重要的条件是要能够保证经营者有足够的投资与创新的信心与自由,然后用扩大投资的行为和创新的行为所产生的风险与成功之间的比例来分析市场竞争的成果,即垄断并非在任何条件下都是非效率的。[2]从这个意义上讲,不景气卡特尔是实现市场动态效率的一种激励机制,它与以维护市场机制为目的反垄断法是相互联系的,不景气卡特尔成为减少经营者投资的内在风险、引导经营者不断扩大投资的一种手段。在市场竞争活动中,经营者通常担心的是供应过剩带来的价格下降,与此同时又希望自己能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对各经营者来说,在预测将来的需求会扩大时,他最希望的是其他经营者少投资,而只有自己不断扩大投资。可是在信息量没有绝对差的经营者之间,当某一经营者在预测将来的需求会扩大时,一般来讲,他的竞争对手同样也会有这样的预测,假如各经营者都只是依照自己的判断为扩大生产而增加投资的话,那么整个产业的投资就会过剩,供需失衡导致未来价格下跌。为了回避此情况,经营者就需要有一种能在预防整个产业未来投资过剩方面发挥保障作用的机制,而卡特尔可以支撑价格不下落。
据此,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的作用就在于:它能够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减少投资风险。因为与改善生产效率相比,经营者更愿意依赖强硬的政策来保障投资扩大市场占有量。
上述分析表明,当市场的价格机制不能事先预知供求关系而只能在失衡后自动恢复时,不景气卡特尔制度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可以刺激一国扩大投资。如果将引导扩大生产规模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不景气卡特尔就具有激励投资的作用,是合理的手段。它的证明方法是:因不景气卡特尔所带来的市场静态的非效率性(只要存在着垄断,就无法实现市场的静态效率)与经济成长相抵之后,再来计算国民经济的得与失(可以是国际竞争的得与失、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得与失),如果它的结果是对一定的垄断行为加以适当地政策性保护实现了经济增长目标的话,就表明这一政策具有相应的合理性。
(三)作者观点
1.对市场的静态效率与动态效率的认识
静态的经济学分析方法是将竞争与垄断对立起来,通过一般均衡原理与帕累托最优,[3]对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市场的静态效率做出了充分的说明。由于完全竞争理论的概念是明确的,市场的静态效率是通过严格的数学论证方式得出的结果,从而可以从理论上对竞争的作用作出充分的证明。为此它对各国的反垄断立法与竞争政策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使各国的反垄断法都以“维护自由、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其直接的立法目的。
与此相反,动态的经济学分析方法是在竞争的过程中分析竞争与垄断的关系,指出竞争与垄断不是绝对对立的,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垄断也可以带来市场的动态效率。[4]但是由于对市场动态效率的求证是以现实经济社会的状态为条件,那么对客观社会的认识会因人而异。还有,社会经济的客观变化又不能被人们完全所预料,所以在现有理论的条件下,通过保护垄断的方式来最终实现竞争的效果,只能是反垄断法与竞争政策的一种例外。
2.对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合理性与缺陷的认识
关于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的合理性,有关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都可以说明以下三点:
第一,完全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是理想的市场结构,现实社会的市场结构总是以“垄断竞争”(企业数目众多、产品有差别、企业自由进入或退出)为常态,所以仅依市场的静态效率为标准来确定一国的竞争政策是不现实的;
第二,各国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要求,因此扩大投资与不断技术创新是市场主体进行竞争的主要方式,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对竞争实力强的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
第三,市场失灵的客观性使政府在主要依赖竞争政策克服市场失灵的同时,还要依托其它政策来保持经济的发展与稳定,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国家。鉴于上述原因,基于市场的动态效率原理对竞争与垄断间对立统一关系的证明,发展中国家在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许可个别陷入困境的产业通过卡特尔来恢复竞争秩序以对应经济危机是可行的。但是,在信息不完善的现实社会中,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发展中国家积极推进经济高速发展是有着风险的。因为在哪些领域、保持怎样的发展速度,是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事前的主观预测。而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是以未来经济一定会高速发展为必要条件的,由于这个必要条件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所以它的合理性也只有事后才能得到证明。可以说,无论是竞争的理论还是竞争的实践,都从根本上否定卡特尔时,在特殊情况下通过限制竞争的卡特尔适用除外政策来恢复竞争秩序,是有着市场风险的。因此西方先进国家在经济进入稳定发展时期后便纷纷废除了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以及其它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