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与市场效率
(一)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的经济学原理与分歧
经济学是用效率标准判断市场竞争成果的。[1]在反垄断法中设立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是为了将不景气卡特尔作为纠正过去投资非效率性的一种措施。为了回避市场失灵,政府可以用计划以事前介入的方式来替代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实践也曾证明奏效的计划是可以防止市场配置资源的非效率性。但是,由于与市场失灵相对应的是政府失灵的客观性,因此,只能在坚持以竞争政策为核心的前提下,从尽可能发挥市场机制本身的作用出发来智慧地创设一种有效的制度。不景气卡特尔就是作为纠正过去市场失灵所带来的投资非效率的一种措施被提出来的。
但是如何对应因市场失灵带来的经济危机,是让市场机制自行恢复经济平衡,还是通过其它方法来帮助市场摆脱困境,历来存在着分歧。产生认识分歧的原因,来自经济学的两种分析方法,即静态的分析方法与动态的分析方法。在经济学说史上,根据研究方法的不同,J·A熊彼特将经济学分为两大体系——静态的经济学与动态的经济学。他将事先给予一定的条件(如消费者的需求状态、技术与人口、资本等因素),以及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状态称为静态。在所给予的条件及完全竞争状态下、运用一般均衡与经济循环原理,对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结果所进行的分析为静态分析方法,以此方法分析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有效性,为市场的静态效率;与此相反,对不事先给予任何条件、有着实际投资变动与技术革新的纯粹现实经济状态称为动态。以景气的变动与经济发展为对象,运用竞争过程原理对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结果进行分析的方法为动态分析方法,以期得出市场机制在动态过程中配置资源的效率(即市场的动态效率)。
特别需要提出的是,运用静态分析法所得出的静态效率与运用动态分析法所得出的动态效率,在用于判断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时,其结论是相悖的。由于理论上对市场竞争成果的判断标准与价值不同,还由于不景气卡特尔制度所带来的效率不是来源于市场竞争机制,而是垄断,所以人们总是考虑着从不同的角度来证明该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是什么。
(二)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与市场效率
1.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与市场静态效率
当我们用静态的效率观点来分析不景气卡特尔存在的合理性时,其最大的问题就是它无法说明在不景气“特别”深刻的情况下,市场静态配置资源的功能是否还能有效率地发挥作用,换句话说,价值规律与竞争规律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是客观存在,而且若是在一般均衡理论的分析框架下对其进行分析的话,是否会发生经济不景气同市场的静态效率没有关系,它与人们在追求创新过程中所产生的供求失衡相联系,所以此时所发生的“经济社会的混乱与损失”完全可以认为正是静态意义上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的有力证据。对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由于一般均衡理论是在一切市场均处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来证明静态的资源有效配置的,所以,从理论上讲,垄断的存在会妨碍资源在静态意义上的有效配置。而所谓的不景气是在一定的时期内,因信息的不对称,对未来市场价格的不明确等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主要表现在消费与投资分配结果上的非效率性——投资过剩。所以,从市场的静态机能方面来看,理论上的理由说明,在市场自身机能的作用下,当出现了经济不景气,便可以由市场竞争机制来将非效率的企业与设备从市场中排除出去,从而促进经济的合理化,即通过不景气的淘汰过程实现经济的合理化。并且不景气时期的价格下降还可以创造出新的需求,这种需求的增加正是摆脱不景气的根本出路。这种认识还表明特别是在不景气“已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其“优胜劣汰”的结果也正是一种处理经济危机的有效办法。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确保静态资源配置效率性这个角度出发,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缺乏存在的正当理由。
2.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与市场的动态效率
由于市场的静态效率的分析是建立在假设的条件下完成的,所以动态经济学对此提出批评的最充分的理由是现实经济社会根本不存在完全竞争,竞争实际上是市场主体的争胜过程,具体内容主要有技术进步、新产品与新市场的开发、新的生产组织形式的变革等竞争的动态因素。但是,市场的静态效率的分析方法却排除了这些内容而仅仅去说明竞争过程的最终状态,为此,动态经济学的任务就是要说明竞争过程对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