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苗连营(1965— ),男,河南延津人,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磊(1983— ),男,河南济源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10级博士研究生。
【注释】近年来,韩大元教授一直致力于中国宪法学术史的研究,形成了一批颇具分量的学术作品。韩大元:《辛亥革命与宪法学知识谱系的转型》,《中国法学》2011年第4期;韩大元:《新中国宪法学60 年发展的学术脉络与主题》,《法学家》2009年第5期;韩大元:《中国宪法学说史的学术背景与研究意义》,《山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韩大元:《中国宪法学研究三十年:历史脉络与学术自主性》,《中国法学》2008年第5期;韩大元:《中国宪法学方法论的学术倾向与问题意识》,《中国法学》2008年第1期等。
例如,顾昂然:《新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立法见证》,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基础(9+1)合作编写:《中国法学三十年(1978-2008)》,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袁畅:《风雨兼程: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法治新闻观察》,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等。
例如,韩大元主编:《新中国
宪法发展60年》,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李林主编:《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6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吴天昊等:《新中国
宪法行政法60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2010年版;赵信主编:《片段·细节:60年60部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等。
例如,冯象:《法学三十年:重新出发》,《读书》2008年第9期;何海波:《中国行政法学研究范式的变迁》,载姜明安主编《行政法论丛》(第11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毕洪海:《转型中的行政法学——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透视》,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陈兴良:《刑法学:向死而生》,《法律科学》2010年第1期;陈瑞华:《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左卫民:《迈向实践:反思当代中国刑事诉讼知识体系》,《中外法学》2011年第2期;黄宗智:《连接经验与理论:建立中国的现代学术》,《开放时代》2007年第4期等。
关于20世纪90年代中国宪法学的学术史思考,可参见张震:《略论20世纪90年代中国宪法学的发展脉络与学术图景》,载文正邦主编:《
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4辑),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相关论述可参见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15页;孙立平:《失衡:断裂社会的运作逻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4页。
检索日期:2011年3月21日。
郑贤君:《宪政的“名”与“实”》,《法学》2008年第4期。
杜钢建,郑军,邓剑光:《近三十年宪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中)》,《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3期。
韩大元:《中国宪法学的学术使命与功能的演变》,《北方法学》2009年第2期。
杜钢建,郑军,邓剑光:《近三十年宪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上)》,《太平洋学报》2008年第12期。
韩大元:《新中国宪法学60 年发展的学术脉络与主题》,《法学家》2009年第5期。
《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29页。
《列宁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48页。
童之伟:《论
宪法概念的重新界定》,《法学评论》1994年第4期。
参见吕泰峰:《究竟什么是
宪法》,《法商研究》1999 年第6期;王磊:《论
宪法的概念》,《法学杂志》1999年第5期等。
参见韩大元:《“什么是
宪法”这个命题也许是没有答案的》,《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8期。同期还刊登了童之伟的《
宪法是分配法权并且规范其运用行为的根本法》;胡锦光的《
宪法的精神犹如禅一般》;林峰的《
宪法是一个章程》;刘茂林的《
宪法就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林来梵的《
宪法就是做答式解释》等文章。
夏勇:《中国
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法学》月刊2006年第3期刊登了一组“宪法学者评《
物权法(草案)》的违宪与合宪之争”的文章,其中除了童之伟的《
物权法(草案)该如何通过
宪法之门》一文以外,还有韩大元的《由<
物权法(草案)>的争论想到的若干
宪法问题》;张千帆的《
宪法的用途与误用——如何看待
物权法中的
宪法问题》;焦洪昌的《
物权法(草案)的合宪性分析》等。
苗连营,程雪阳:《“民法帝国主义”的虚幻与宪法学的迷思》,《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刘茂林,仪喜峰:《
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法学评论》2007年第5期。
参见翟小波:《
宪法是关于主权的真实规则》,《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刘茂林:《
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法学评论》2007年第5期;韩大元:《论1949年<共同纲领>的制宪权》,《中国法学》2010年第5期等。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2页。
林来梵,褚宸舸:《中国式“宪政”的概念发展史》,《政法论坛》2009年第3期。
张文显,信春鹰:《民主+宪政=理想的政制——比较宪政国际讨论会热点述评》,《比较法研究》1990年第1期。
陈端洪:《宪政初论》,《比较法研究》1992年第4期。
杜钢建:《新宪政主义与政治体制改革》,《浙江学刊》1993年第1期。
郭道晖:《宪政简论》,《法学杂志》1993年第4期。
程洁:《宪政发展应着力解决好法治、民主和人权的关系》,《法学》2008年第4期。
参见许崇德:《我国宪政建设的里程碑——十届人大修宪的重要意义》,《法学杂志》2004年第3期;翟小波:《走向宪政的决断——解读2004年的
宪法修改》,《月旦民商法杂志》2006年第12期等。
参见陈红太:《关于宪政问题的若干思考》,《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3期;谢毅:《能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概念》,《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3期;辛岩:《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概念》,《党史文汇》2005年第11期;陈红太:《对两种语境中宪政论的思考和回应》,《浙江学刊》2006年第2期等。
《法学》月刊杂志从2007年第3期周其明博士的《宪政正当性论略》一文起,至2008年第10期文正邦先生的《再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一文止,累计刊登相关笔谈或论文20多篇,反驳宪政概念取消论。
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关于“普世价值”的若干问题》,《求是》2008年第22期。
韩大元:《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宪法学研究(1982-2002)》,《法学家》2002年第6期。
关于经济转轨与宪政关系的研究,可参见杨小凯等:《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经济学》2003年第4期。
许崇德:《社会主义宪政不平凡的历程》,《中国法学》1994年第5期。
张庆福:《宪法学基本理论》(上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宋俭:《邓小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周叶中主编:《
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7页。
宋惠昌:《
宪法原则与民主政治——试论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基本途径》,《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5期。
刘松山:《1981年:胎动而未形的
宪法委员会设计》,《政法论坛》2010年第5期。
管华:《60 年宪法学研究的十大关键词》,《西部法学评论》2010年第1期。
相关论述参见王磊:《
宪法的司法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磊:《选择
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当时,有论者认为:“它开创了法院保护公民依照
宪法规定享有的基本权利之先河”;“它创造了
宪法司法化的先例”。参见《
宪法司法化及其意义——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的一个<批复>谈起》一文,《人民法院报》2001年8月13日第B01版。
人民网曾以“
宪法不再休眠,国内
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审结”为题进行报道,《人大研究》2001年第11期摘编了该篇新闻。
参见许崇德、郑贤君:《“
宪法司法化”是宪法学的理论误区》,《法学家》2001年第6期;童之伟:《
宪法司法适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法学》2001年第11期等。
《法学》月刊在2009年第3期和4期,连续登载了郑贤君、朱福惠、董和平、胡锦光、马玲、秦前红、陈弘毅、黄正东等诸多学者的相关评论性文章。
桂宏诚:《中国大陆的宪政焦点:“
宪法司法化”与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展望与探索》2006年第11期。
参见陈斯喜为翟小波的《论我国宪法的实施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所作的序。
崔丽:《法规审查备案室成立,违法违宪审查纳入启动程序》,《中国青年报》2004年6月20日。
韩大元主编:《中国
宪法事例研究(四)》,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8-29页。
陈端洪:《制宪权与根本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331-332页。类似的观点还可见Larry Catá Backer,A Constitutional Court for China Within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Scientific Development and the Institutional Role of the CCP,Consortium for Peace & Ethics Working Paper 2008-1.
翟小波:《论我国宪法的实施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55-58页。
参见林来梵:《
宪法审查的原理与技术》,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郑磊:《
宪法审查的启动要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以及《
宪法判断的效力》、《
宪法审查的程序研究》、《
宪法审查的方法:以法益衡量为核心》、《消极主义:
宪法审查的一种哲学立场》、《基本权利限制的
宪法审查:以审查基准及其类型化为焦点》等7部作品,坊间戏称“七剑下天山”。
郑贤君:《论我国宪政模式的走向》,《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
王振民:《关于民主与宪政关系的再思考》,《中国法学》2009年第5期。
参见华炳啸主编:《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西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江平先生曾撰文评介此书,参见江平:《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南方周末》2010年10月28日第24版。
韩大元主编:《公法的制度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53-354页。
检索日期:2011年3月21日。
K?茨威格特,H?克茨著:《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页。
许崇德,王玉明:《十年宪法学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989年第6期。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页。
例如,邹平学:《经济分析方法对宪政研究的导入刍议》,《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1期;陈云生:《宪法人类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
韩大元:《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宪法学研究(1982-2002)》,《法学家》2002年第6期。
韩大元:《试论
宪法社会学的基本框架与方法》,《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
例如,包万超:《儒教与新教:百年宪政建设的本土情结与文化抵抗》,《北大法律评论》(第1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季卫东:《宪政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等。
参见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
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参见韩大元等著:《现代
宪法解释基本理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韩大元教授
宪法解释方面的观点可参见《试论
宪法解释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法律科学》1999年第6期;《试论
宪法解释的界限》,《法学评论》2001年第1期;《社会变革与
宪法解释功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6期等。
韩大元:《迈向专业化的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
参见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年版。类似分类还可参见Richard Bellamy,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A Republican Defence of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Democrac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陈端洪:《论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中外法学》2008年第4期。
参见高全喜:《现代政制五论》,法律出版2008年版;翟小波:《人民的
宪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陈端洪:《制宪权与根本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参见田飞龙:《中国宪法学理论流派的形成》,《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第6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亦可参见姜明安主编中国公法三十年系列:《公法理论研究与公法教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此处借鉴了大桥洋一关于行政法学变革的表述,参见大桥洋一:《行政法学的结构性变革》,吕艳滨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序言。
韩大元:《社会变革与
宪法的社会适应性——评郝、童两先生关于“良性违宪”的争论》,《法学》1997年第5期。
韩大元,林来梵,郑磊:《
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的对话》,《浙江学刊》2008年第2期。
相关讨论还可参见郑磊:《我们处于什么时代——简析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之根本分歧》,《苏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张翔:《宪法学:法学方法与政治判断》,《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台湾学者陈新民教授曾言:“
宪法所担负的任务,以观察的角度来自政治层面或法律层面的差异,例如以‘政治
宪法’(politische Verfassung)或‘法律
宪法’(rechtliche Verfassung),可分别讨论
宪法的政治意义及法律意义,两者并不截然独立,可以相互影响。”虽然和我们这里讨论的政治宪法学和规范宪法学还略有不同,但颇具启发意义。参见陈新民:《宪法学释论》(修正六版),台湾三民书局2008年版,第1页。
韩大元:《新中国宪法学60 年发展的学术脉络与主题》,《法学家》2009年第5期。
马丁?洛克林:《公法与政治理论》,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