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亟待建立总体评价指标体系
王圭宇
【摘要】建立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能够及时地反馈、矫正和完善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前进中的问题,还能够为中国司法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和完善提供重要参考,有效地保障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司法改革;总体评价;指标体系
【全文】
回顾中国过去三十余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伴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不仅建立和健全了司法审判制度,而且完善了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审判制度体系,基本上形成了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的适合中国具体国情的现代化司法制度体系。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和完善。
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要在“中国语境”之下进行认知,否则难以把握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质。目前,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改革的关键时期,面临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就必须要建立起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能够及时地反馈、矫正和完善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前进中的问题,还能够为中国司法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和完善提供重要参考,有效地保障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当然,这种司法体制改革的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立体性的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评价指标体系,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级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中国司法体制下一切制度改革都应当一体遵循的共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必然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或各个层面。也因此,必须要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全面性考量和综合性评价。笔者以为,就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而言,至少应当建立起以下几个方面的总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政治保障指标体系。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政治保障指标体系,主要关注的问题是: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应当如何从政治角度去加以评价?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应当在政治上遵循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建立政治保障指标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是什么?“三个至上”的思想如何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得以贯彻和落实?等等。概言之,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在政治领域的评价指标体系,应当依从于中国的政党政策、国家政策以及国家关于司法改革的纲要性文件精神,从而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