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实行双重国籍的利弊
葛志群
【摘要】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双重国籍。在承认双重国籍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的情形下,越来越多的国人、海外华人华侨要求中国承认双重国籍。那么中国在此形势下,是否该承认双重国籍?本文将从中国承认双重国籍的历史状况、现实条件两个方面着眼,分析双重国籍的利与弊,对中国承认双重国籍进行再思考。
【关键词】中国;双重国籍;利弊
【全文】
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修改本国的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目前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有93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其中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在本国经济飞速发展,海外华人华侨不断增多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国人,以及海外华人华侨要求中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在此背景下,中国是否应该顺应国际趋势,承认双重国籍,本文将从两个方面着眼,比较分析我国实行双重国籍的利与弊。
一、中国目前的现状——不承认双重国籍
1980年9月10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将我国国籍的取得分为两种,一种是出生取得,即以出生地定国籍,只要出生在中国,无论其父母的国籍,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另一种是加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际:一是中国人的近亲属;二是定居在中国的;三是有其它正当理由”。
并且《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同时第十三条规定:“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由此可见,在当前国际情形下,我国的国籍政策是只承认一个国籍。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以通过申请加入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