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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资本与制度祛魅

  

  由是观之,在内在且终极的道德伦理观念上,我国古典政治文化与近代以来的西方宪政体制并无冲突,相反,彼此之间诚可谓是心有灵犀、曲通暗合。既然在道德资本上中西互通、旨趣相投,那缘何在实践发展道路上中西差别之大犹如云泥之别呢?几千年来的中国专制政体可是彻底站到了西方宪政体制的反面,何以如此?又何以至此呢?


  

  反思并解答此等疑问,乃是书之重要意蕴。作者认为,无论是儒家还是墨家都不信任平民百姓的判断能力,尤其是判断政治是非之能力,道家和法家在这方面更是自不待言。拯救天下是传统儒学和当代宪政主义的共同情怀,但在实现路径上儒家却以少数君子为依托,宪政则以万民为寄所。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法不施与尊者”、“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透过此等经典名言我国古典政治文化的傲慢与偏见可谓一览无遗。对平民百姓的不信任和偏见以及对所谓君子的信任与厚爱,使得几千年来政治在我国始终是精英之事,而非孙中山所言的众人之事。排斥民主和大众参与,此诚我国儒家政体最终都沦为君主专制之制度原因。


  

  尽管孔孟对君主仁政寄情甚深,但诚如张教授所指出的那样,无论如何,孔孟从来没有明确主张统治者应该出于尊重人的内在价值而施行仁政,人民仅仅是被同情和怜悯的客体而非政治自身之主体,仁政不过是同情和怜悯人民的仁慈之政。这种缺乏人民的主体性参与而仅仅依赖君子仁人内在因素的仁慈之政是可遇而不可求,它缺乏外在的制度约束与保障,其结果往往会走向仁政反面的暴政。我国历朝历代历史不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么?


  

  支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儒家政制的是人的等级划分及其各自的责任义务,但近代西方宪法政体的支点是权利、杠杆是自由。我们要获得这个宪政的支点和杠杆就不能不承认万民的权利、尊重百姓的自由。质言之,没有对以儒家为代表的我国古典政治文化的制度祛魅,还天下臣民以权利和自由,那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注定难以走出我国历史的循环套。毕竟,道德资本固然重要,但它只是目标而不是手段。没有手段,再高尚的目的也不过是个乌托邦。


  

  “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所谓世事,就是众人之事,就是政治制度。我们唯有对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制度进行大胆的祛魅,才能真正接受应世事的西学,真诚地服膺并接受西方权力分立的宪政制度。一句话,《为了人的尊严》告诉我们,在继承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中的道德资本时,我们万万不能忘了对其制度架构予以祛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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