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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危机”危及环保

“诚信危机”危及环保



——由紫金矿业重大污染事故引发的思考

傅剑清


【关键词】环境保护;诚信危机;可信承诺;相互监督
【全文】
  

  紫金矿业污染事故发生后,在企业和媒体聚焦于“天灾与人祸”的争论以及污染的危害时,却忽略了另一个更大的危机正在逼近,这就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诚信危机。我们注意到,在媒体报道中,以下词语频频闪现:企业形象、瞒报、地方保护主义、环保局长辞职、监管缺失、担忧和恐慌、疑窦丛生、隐晦不清……目前,公众对事件的怀疑和恐慌情绪仍在漫延。应当说,这次事件已不仅是汀江本身的一场生态灾难,更是考验中国环境保护工作诚信度的一次危机。


  

  中国环境保护的诚信危机


  

  背景分析:中国正处于环境危机多发时期


  

  从松花江水污染、浏阳镉污染到今天的紫金矿业污染,频发的事故表明我国环境保护与经济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交锋正趋于白热化,更证明中央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正确性和紧迫性。当代中国,在环境恶化和经济滞涨两股危机意识交织下,政府承受着来自企业和公众的双重压力:产业界不断向政府抱怨投资环境恶劣;公众对政府和企业的态度亦日趋抗争与紧逼,民众坚持索赔、上访、媒体曝光甚至暴力对峙。其实,这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是民众“狮子大开口”或者“无法无天”;也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企业家的贪婪、逃避、敷衍或者缺乏社会责任感;问题背后有复杂的制度背景,诸如中央与地方关系(包括税收、土地区划)的失衡、官员政绩评价体系的不合理、环境管理权错位、法律手段的局限以及社会价值观的混乱与道德传承断链等,均是危机形成和漫延的助推器。


  

  企业面临诚信危机


  

  紫金矿业事件中,企业受到的责难不仅是排污行为本身,更多则是针对其拒绝环保部门监管以及事后瞒报污染实情的行为。该公司在2010年5月就被环保部核查出有严重环保问题并通报批评;然而,它不仅对此置若罔闻,亦将证监会要求披露信息的规定抛到脑后;直到事故暴露才被迫接受处理。况且,事故调查结果表明,除了自然原因外,更重要的是:“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被人为非法打通,井内渗滤液涌水量超过回抽量时可直接通过排洪洞排入汀江”;“2009年9月福建省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但直至本次事件发生企业仍未整改到位”;以及“因设在企业下游的汀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损坏且未及时修复,致使事件发生后污染情况未能被及时发现”。暂且不论“人为打通”和“设备损坏”是何人所为,至少企业关于“天灾”的藉口已不攻自破。现在,紫金矿业不仅要承担巨额经济损失,更将失去公众的信任与支持;该公司在《致歉信》中承认:“本次事故使企业的诚信和社会责任形象受到重创。”在道德黑名单上,企业潜在的损失难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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