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
孙国华;方林
【摘要】重视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的现实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社会矛盾实质上是最终受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矛盾,公平正义则是在这种物质生活条件下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达到一定平衡的、从而能为大多数人认同为公平、正义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正义是预防和化解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励行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条件。
【关键词】社会矛盾;公平正义;法制;法治
【全文】
引言
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利益格局和各种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而且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也不断促成和激化国内的诸多矛盾。2010年年底的突尼斯事件应该引起我国的高度重视,该事件源于突尼斯一失业大学毕业生因在街头无照卖菜被城管没收后愤而自焚,其后突尼斯年轻人高失业率积聚的社会矛盾骤然爆发,夹杂着多年积累的其他社会矛盾,国内形势一片动荡,最后演变成“茉莉花革命”,总统本·阿里被迫下台出国。于此同时,突尼斯事件的影响迅速放大,加上一些国家暗中插手其中,中东北非地区的埃及、利比亚、也门和叙利亚等国也相继陷入动荡。我国也存在不少类似的社会矛盾纠纷,例如城管粗暴执法屡见不鲜,又如全国各地频频发生暴力拆迁事件,甚至很多地方的司法机关直接参与其中。这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当,不但将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甚至可能影响到我国的国家安全。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党中央及时提出要重视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这三项重点工作之间并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核心是化解社会矛盾。如何正确、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全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社会矛盾及其在我国当前的特征
社会矛盾主要是指社会生活中人们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内部的不同个人、群体、区域相互之间存在的对立统一的社会关系。矛盾具有普遍性,社会矛盾也是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社会矛盾也各不相同,但归根到底,社会矛盾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力条件下的生产关系以及被这种生产关系所制约的其它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矛盾冲突的反映。可以说,利益关系是社会矛盾的实体,利益矛盾是社会矛盾的实质。所以社会矛盾说到底都是、或者可以说基本上是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化解社会矛盾,说到底就是要求化解或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
人们的利益多种多样,有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等等。而且,利益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还常常存在多种利益交叉重叠的情况。这使得利益问题更加复杂多样。多种多样的利益产生多种多样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从而决定了社会矛盾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