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与政策分析
曹明德;马洪超
【摘要】为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推广发展清洁能源的利用和节能技术的革新改造,并积极推广各处先进节能管理方法,合同能源管理(EPC)就是我国现在正在推广实施的方式之一。国家每年拿出上百亿的资金,支持EPC机制项目,但是,EPC机制的发展前景并不乐观。截止到2011年3月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并公布的EMCo公司仅只有1025家,这个数字还包括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在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济信息委员会直属的节能中心及其全资的EMCo公司。EPC机制发展迟缓,究其根源,是EMCo公司经营风险太大,市场诚信度不高所致。应当改进相应的法律政策,制定强制性的环保标准,建立公正权威的节能量认证机构,推进EPC项目融资,并与碳交易相融合。
【关键词】EPC;ESCo;节能;碳交易;法律;政策
【全文】
一、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机制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十几年的时间,在美国逐渐发展成熟起来。美国曾运用CPM(Critical Path Method)和PERT (Program Evaluation and Review Technology)技术,使得阿波罗登月计划顺利实施。此后,项目管理做为一种新的投资管理形式,逐渐得以完善。1984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发电项目-鲁布革水电站,在国内首先采用了国际招标,实行了项目管理,从而缩短了工期,降低了造价,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我国上世纪80年代末引入该机制,1992年成立了部分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EMCo)公司,专门进行EPC模式的投资经营,但发展过程并不理想。自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后,EMCo公司的成立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现象。
(一)我国EPC机制发展分析
1.EPC内涵
EPC是一种以未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主要由节能公司(在国外为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在国内为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进行经营运作,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节能公司。节能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节能量的测量及合同期间的设备运行费用,承担节能与否的技术风险、客户诚信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及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风险。由于经营模式不同于代建,融资租赁等模式,节能公司经营风险也不同于其他经营模式。
2.EPC机制的发展机遇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年,也可以说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奠基年。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这也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实现2020年我国GDP单位能耗下降45%的目标,需要各方面的努力,而运用EPC方式,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式之一。其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化的社会。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当下推广得如火如荼,从宏观上看,节能企业面临的是一个大展宏图的黄金时期。然而纵观国内市场,EMCo事业发展仍旧低于预期,节能概念尚未得到企业普遍的认同。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大有发展空间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陷入尴尬的瓶颈位置?为什么在国外蓬勃发展的EMCo来到中国变得步履蹒跚?行业内对此的评论是EPC看上去很美,做起来很难。2010年注定是EPC机制在中国发展过程中特殊的一年,这一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文件政策,鼓励EPC机制快速发展。并且拿出了真金白银,直接用金钱刺激该行业的发展。不过,有专家指出,金钱刺激是最简单最笨的方法,虽然短时间内能够取得一些效果,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