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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季莫申科案看乌克兰的法治与民主困境

  

  最后,就季莫申科一案而言,亚努科维奇已经陷入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那么,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早在10月12日,费奥多尔·卢基扬诺夫便已指出:“乌克兰高层耍手腕的空间已经很小了。当然,可以打退堂鼓,正如亚努科维奇暗示的那样:判决不是最终的,接下来还有上诉法院,不过总的来说遗憾的是影响了乌克兰融入欧洲。然而,完全撤销判决,即受到各方压力的影响,基辅官方这样做将令自己名誉扫地。而上诉法院减轻判决是可以的,但这并不能够解决问题本身。这样一来,就得继续不顾一切的干到底。”而在10月11日基辅地方法院判决作出之后,又对她进行漏罪立案和指控毋宁恰恰印证了这一论断。


  

  不攻自破的谎言


  

  从以上种种来看,亚努科维奇可谓作茧自缚、咎由自取。然而,对他的指责或者对季莫申科的同情是否有失偏颇呢?毕竟季莫申科并非不具有刑法上之可责性。而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就有必要进一步检视亚努科维奇上台后的政治举措——倘其路线的确是朝着民主与法治的轨道前进的,当然各种批评也就不攻自破;反之,则对亚努科维奇的谎言也就被曝露无遗了。那么,亚努科维奇究竟采取了什么样的政治举措呢?


  

  首先,巩固总统的权威。在亚努科维奇重掌大权不到一年的2010年10月1日,由他所任命的乌克兰宪法法院便宣告2004年12月8日乌克兰议会所通过的第222号宪法修正案无论从审议程序还是表决程序上看都是违宪无效的。该修正案是2004年“橙色革命”取得的重要成果,旨在扩大议会权力,削弱总统权力。根据这一修正案,乌克兰政体于2006年1月1日由总统-议会制过渡为议会-总统制:议会多数派负责组建内阁;除外长和国防部长由总统提名外,其他内阁成员人选由总理提名并由议会批准任命;议会拥有解散政府的权力。换言之,该判决意味着1996年宪法效力得以全面恢复,总统-议会制卷土重来。而这对亚努科维奇而言,则意味着他将获得与库奇马时代同样的对政府掌控的权力,有权提名总理并任命和解职内阁成员,而无须经过议会同意。


  

  其次,加强对司法的控制。尽管早在上任伊始,亚努科维奇辄宣城要推进司法改革,保障司法独立、加强人权保障,恢复社会和公民对司法和执法制度的信任。并强调指出,“只有进行全面的司法改革,才能真正体现国家政权的民主性,建立一个强大、公正、民主的共和国。”然而,随着他将自己家乡地区的政治追随者安插到宪法法院和总检察院,外界对司法的独立性的质疑更是有增无减。而前述宪法法院的判决某种程度上也是司法不独立的一个表征。此外,分权与制衡本身是司法独立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在现体制之下,作为人民意志之代表的议会和内阁尚且不能与总统制衡,更何况既无刀剑也无钱袋的司法机关?而就季莫申科案而言,亚努科维奇的暗示——判决不是最终的,尚有挽回的余地——诚可谓“此地无银三百两”。倘司法真的独立、真能独立,试问何来总统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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