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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双轨制”下的利益冲突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


  

  记者:今年两会期间,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的时候提出了一个“三步走”的改革方案,为什么不能一步到位?您说的三步走的第一步又如何实现?


  

  郑功成:作为专业研究者,我不仅注意到许多人对“双轨制”的批评,而且收到过不少正在遭受不公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来信,他们要求将两种制度合并成一种制度的主张与我的专业理念是完全一致的,这就是要缩小养老待遇差距、实现养老保障权益公平,最终建立起平等的、统一的国民养老金制度。然而,基于现实,基于过去5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不顺利的客观事实,理性告诉我,所谓“一步到位”可能等于遥遥无期。因为这两个制度无论是筹资机制、财务机制还是待遇调整机制都完全不同,要一步整合成一个制度根本无法取得共识,路径依赖的惯性要改变并非易事。因此,我关注的是此事不能再等待了,而是应当尽快积极、理性地行动起来,而分步推进制度变革可能不失为可行之策。否则,再过五年也难有进展。我的基本主张概括起来就是在人民网与网友交流过的观点,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刻不容缓,与其数年来坐而论道,不如立即起而行动。


  

  尽快推进改革是基本出发点,而分步走可能会极大地减小阻力。第一步是尽快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其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同时实行统账结合财务机制,即先实现与企业职工义务平等与财务机制统一的目标。第二步是对其待遇进行结构分解,即将退休金分解成基本养老保险金与职业年金,用双层结构替代单一层次,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相同,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相对应,逐步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使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接近。第三步是放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与工资增长挂钩的机制,代之以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的机制。至此,导致两者之间差距的因素就消除了,制度并轨也就水到渠成了。当然,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同时,我认为还应对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那些原来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具有相同身份与工资水准的老年人给予相应的补偿。这一方案最早源于我在2008年前主持完成的《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报告中,如果前几年按这样的思路推进,现在或许已经走完第二步而进入第三步了。


  

  至于第一步,只要放弃机关单位与事业单位分割而行的思路,而是采取整体联动的做法,应当是可以迅速启动的。因为任何人都不应拒绝为自己的养老保险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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