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实施汽油超标税以外,美国还通过税收优惠的政策来促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发展,美国政府在2005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案》中为新型混合动力轻型车提供了高达3400美元的税收抵免。
为促进物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能耗,美国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设备的标准化和各种交通方式的联合运作。目前,美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综合运输体系,形成全国统一、职能明确、权责清晰的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在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综合枢纽和大型换乘中心的建设,解决好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综合交通网点与线之间、城市对外交通与内部交通之间的协调与连接,实现各种交通方式的立体、无缝、便捷连接。
美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借鉴美国发展低碳交通的政策法律保障经验,以我国具体国情为基础,综合考虑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注重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措施,促进交通领域温室气体的减排,是实现我国交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之举。
一、制定国家低碳交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总体战略规划可以根据产业划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交通运输业的战略规划,第二部分是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规划。从宏观层面明确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近期和远期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政策法律措施。
二、制定并完善燃油经济性标准与低碳燃油标准。制定严格的燃油经济性标准和低碳燃油标准是我国目前削减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前者旨在通过先进技术改进交通工具的发动机装置,提高燃油经济性,加强政府对交通工具生产的管理;后者则强调控制燃油生产、运输、使用的整个周期内的碳密度,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考虑到我国仍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仍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主要依赖传统化石能源的能源结构等因素,发展低碳燃油不能盲目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而必须建立在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之上,将低碳燃油政策、标准与可持续发展纳入同一体系进行综合考量。
三、完善绿色税收制度。我国直接或间接与汽车相关的税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与获得、购买或登记车辆有关的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二)与拥有汽车相关的税:车船税、牌照税、保险税;(三)直接和间接与使用车辆有关的税收:包括燃油税等。总体来看,我国与汽车相关的税收政策存在以下几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