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之思考
钱仁伟
【摘要】当前,基层人民法院从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对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功能作用进行探求,认真把握执行工作的规律,力求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所作为。本文在阐述人民法院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必要性后,对执行过程中遇到“执行难”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着重提出基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要做到能动执行,并从树立正确的执行理念、内部管理要跟上、外部管理要配合、社会信用体系要完善、司法建议制度要重视、社会救助体系要完备共六个方面总结执行过程中形成的经验。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司法能动;执行
【全文】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根据国际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态势,遵循社会运行规律,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等,对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及管理方式进行改造和革新,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实现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全部活动的总和。[1]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已跃居世界第二,人民生活也逐步走向小康,社会发展也已进入工业社会中期阶段,现社会管理主要面临如下形势:(1)现阶段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积聚的社会矛盾类型多元化;(2)当前社会利益阶层的表达和潜在的利益冲突有加剧的趋势;(3)当前普遍存在的诸多的社会矛盾中,党委政府及国家工作人员已经成为这种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2]面对这样的社会背景,党中央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在党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后在党的十七大上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近期,中央又提出:“根据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要把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放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高度来认识。”由此可见,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形势下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时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之一。可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法院及其他政法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
一、基层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