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地方利益的均衡,还在于地方政府之间相互关系的良性运行。其一,地方政府间尽最大努力裁撤行政分割带来的壁垒,互通有无,促进各种资源要素的自由流通,以实现共同的发展。共同发展本身,就是各地方利益均衡客观实现的重要面向。其二,较发达的地区对于欠发达的地区进行对口支援,以先进带动后进,最终共同实现地方利益的均衡化。目前,第一种模式主要体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之中,各地政府纷纷签订区域性行政协议,促进行政区域向经济区域的自然回归;第二种模式主要体现在对口援疆、对口援藏等长期口支援以及应对突发灾害的即时对口支援中。如果说第一种模式的实现更多地源于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自发适应的话,那么第二种模式的实现则主要仰仗于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施加有效的调控和动员,这也是中央与地方关系同地方政府间关系实现耦合的重要前提。
【作者简介】
郑毅,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
【注释】项目来源:本文系熊文钊教授主持的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法律问题研究》(编号11AFX010)的阶段性成果。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就是这种对立状态的典型制度写照。
张紧跟:《当代中国政府间关系导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90页。
名动一时的“厦门PX事件”就是这种现象的生动注脚。而在各地层出不穷的强制拆迁事件的背后,也存在这两种利益彼此对立的深刻背景。
郑毅:《法制背景下的对口援疆——以府际关系为视角》,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第141页。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2条、第
5条。
曾有多家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个消息:过去两年,至少有4名农民因到北京反映诉求而被官方认定敲诈法院或政府,在河北省沧州市获刑。其中沧县(隶属沧州市)张官屯乡银子旺村村民陈同梅,2008年5月15日被从家中带走,一年后被判刑5年,罪名是“敲诈勒索”。参见钟和文:《农民上访怎么成了敲诈政府?》,《刊授党校》2010年第5期,第21页。
另据报道,因对镇土管所处理宅基地纠纷不满,残疾人张桂枝将大刘镇镇政府告上法庭。在多年的诉讼和上访中,张桂枝和其代理人徐林东屡遭毒打、禁闭、拘留。大刘镇镇政府多次申请,要将张桂枝和徐林东劳动教养,但没有得到批准,最后竟然花公款将二人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其中张桂枝在精神病院被关了一年多,徐林东被关了六年多。参见张贤达:《上访者等于精神病?》,《西部大开发》2010年第5期,第82页。
2010年,根据深圳市委35次常委会议有关精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对全市的信访秩序进行严格规范。《通知》列出了14种“非正常”上访行为,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将承担何种法律后果也做了具体规定:对首次非正常上访的人员经劝诫告知后再次非正常上访,予以警告处罚;对两次非正常上访的人员经警告处罚后再次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曾因非正常上访行为被拘留过,再次进行非正常上访,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予以劳动教养;对个人和群体非正常上访中组织、鼓动、策划等首要分子及主要参加者,依法从重处罚。笔者曾在网络上对此进行了初步评析,参见郑毅:《上访与劳动教养的“非正常”耦合》,中国民商法律网2009年11月13日,http://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46849。
有学者曾对这一现象进行了颇为深入的分析,参见于江:《重塑驻京办——以地方公共利益表达机制再造 为切入》,载《聚焦“中国特色”:首届全国知名高校博士生法政论坛优秀论文集》,2010年4月,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