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之治与宪政之病
——对孙中山宪政程序设计的反思
郑琼现
【摘要】孙中山的宪政程序设计中,军政是宪政的必要性要件,而宪政是军政的目标,并为军政提供了合法性论证。就自身要完成的任务和要实现的目标而言,军政不是一剂对症之药。军政完全排除了军阀谋求的统一,完全放弃了和平统一的道路,忽视了军阀们为寻求政权合法性所表现出的民主热情,对当时盛行的联省自治、废督裁兵等宪政化改造军阀统治的方案未予以足够关注和推行,因而是一剂过猛的药方。军政留下的宪政悲剧是:它粉碎了多元权力格局,消解了分权制衡功能,造成了和平、协商、法治等宪政契约精神的流失。
【关键词】孙中山;宪政三阶段;军政阶段;宪政
【全文】
1914年,在《中华革命党总章》中,孙中山将革命党的目标划分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和“宪政时期”三个阶段。1924年,孙中山主持制定《建国大纲》25条,其中第5条写道:“建设之程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在孙中山的程序中,一方面,军政是社会和政治理想的起点,所谓“旧的不破,新的不立”,千里之行,始于军政阶段摧枯拉朽的暴力运用;另一方面,宪政乃矢志不渝的追求和目标,不仅是革命大功告成的标志,也是民主共和等目标实现的标志。于是,军政阶段与宪政阶段被赋予了一种先和后、前提和结果、手段和目标的逻辑关系,军政构成了宪政的必要性要件,宪政则为军政提供了合法性论证。作为辛亥革命领袖和中华民国缔造者,孙中山在民国时期的政坛上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理论包括从军政到宪政的程序论,遂成了无人敢质疑的真理性话语。而今,辛亥革命已经百年,我们有必要对军政和宪政的关系进行梳理和反思:对宪政而言,军政可能不是一剂对症之药,至少也是一剂过猛的药。军政的枪,是否留下了宪政的伤?
一、军政不是一剂对症之药
就自身要实现的任务而言,军政就不是一剂对症之药。孙中山认为,“不经军政时代,则反革命之势力无由扫荡。而革命之主义亦无由宣传于群众,以得其同情与信仰。”有鉴于此,《建国大纲》第6条规定,“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可见,军政阶段有两大任务:一是扫荡反革命势力,二是宣传革命主义。
军政的第一个任务———扫荡反动势力,其正当性就值得商榷。所谓的反动势力,就是袁世凯及北洋军阀。北洋集团和满洲亲贵集团一样,同属封建专制政治的产物,他们的切身利益与封建专制密切相连,“北洋集团用以维系内部团结的手段完全是依靠封建伦理思想和各种封建关系———家族、亲戚、同乡、同门、师生、故旧等,整个集团则唯袁世凯一人马首是瞻,表现出明显的封建性和落后性。”[1]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他们是一种反动势力。但孙中山等革命党人对北洋集团耿耿于怀欲除之而后快的主要原因并非在此。孙中山以军政发起对他们扫荡的主要是下面的理由:第一,袁世凯北洋集团“窃取”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武昌起义事起仓促,革命党自身力量单薄,无法单枪匹马推翻清廷,辛亥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北洋势力的加入才获得成功的,北洋势力在加入革命的同时,必然会左右革命的结局,如果我们承认北洋的集团是推翻清王朝的参与者,我们就必须承认他们有分享革命成果的权利。第二,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袁世凯之辈使用了多种阴谋手段包括一些极不光彩的手段。但客观地说,在当时的权力竞技场中使用谋略并非仅有袁世凯,革命党人也不例外。[2]从以上“扫荡反动势力”的两个理由看,我们很难给袁世凯和北洋集团戴上反动势力的帽子,也很难为军政的合法性找到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