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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西方的警察文化研究

  

  (四)贝特尼的研究成果。贝特尼对于警察文化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警察的实际职责方面。贝特尼的研究描述了贫民区的警察如何维护该地区秩序的工作情况。班顿(Banton)在1964年提出,警察工作的内容如其说是执行法律,不如说是维护秩序;贝特尼则在此基础上研究了警察是如何维护秩序的。“警察只是在关键时候才会采取法律行动——只在决定要结束某种违法状态时才会去采取法律行动的,因为警察了解了所在的社区以及社区中的人,而且警察会策略性地使用自己的力量,他们知道如何使自己的行为取得最佳的效果——所以,他们在大多数时候会对一些犯罪现象保持某种容忍而不是立即采取法律行动”。贝特尼的研究成果就是将警察工作的两个方面(维护秩序与执行法律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究,执行法律与维护秩序之间并不是彼此隔绝的,而是相关的。但是,贝特尼的研究成果在当前也受到了质疑,因为警察的具体职责有很多,例如,维护秩序、犯罪侦查、风险管理、社区内民事纠纷调解等。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对警察文化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等国不同大学的教授们纷纷加入了警察文化研究的群体,警察文化研究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内容更为深刻。


  

  三、当前西方警察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西方国家中较早从事警察文化研究的学者群体,主要是法学家与律师(lawyer)与社会学家(social scientists);到了1960年代,关注警察文化的学者越来越多,而且他们对于警察亚文化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刻;进入70年代后,警察文化研究受到了警察机构管理阶层的重视,出现了来自警察机构内部的警察文化研究专家与学者。随着警察机构决策层对警察文化研究的重视,警察文化研究对警察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对警察制度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警察文化主题。西方国家关于警察文化研究的内容,可以分为若干个不同的主题。“所谓警察文化主题,就是指那些能够体现警察职业文化的元素的组合,这些元素组合都是从警察职业行为中抽象或概括出来的。”


  

  卡兰克在其《理解警察文化》一书将警察文化主题概括为四大类,第一类主题就是“对辖区进行强力控制”(coercive territorial control),其内容包括“警察的辖区、合法的暴力、警察军事化、打击犯罪”等;第二类主题是“不为人知的背后”,共内容包括“警察多疑(suspicion)、警察职业风险、不确定与不可预测的工作内容、骚乱与骚乱控制、各种诱惑”;第三类主题是“警察的职业道德”,其内容包括“天使还是混蛋——警察的职业道德、警察与社会阶层歧视、警察是否也会恐惧、千人一面——警察与团结”等;第四类主题是“轻松的主题”,其内容包括“警察的个人英雄主义、合法的欺骗——警察工作中的欺诈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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