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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赴美国上市的法律风险和对策

  

  FUQI 福麟国际 Nasdaq 降至粉单市场


  

  CELM 岳鹏成电机 Nasdaq 降至粉单市场


  

  CBEH 西安宝润 Nasdaq 降至粉单市场


  

  CCDM 盛世巨龙 NYSE 降至粉单市场


  

  NIVS 纳伟壮 NYSE 降至粉单市场


  

  CILE 中国智能照明 NYSE 降至粉单市场


  

  CRIP 瑞达电源 Nasdaq 降至粉单市场


  

  7月 CHBT 中国生物 Nasdaq 降至粉单市场


  

  8月 JGBO 江波制药 Nasdaq 降至粉单市场


  

  CABLF 中视控股 Nasdaq 降至OCTBB


  

  LGFTY 东南融通 NYSE 降至粉单市场


  

  PUDA 普大媒业 NYSE 降至粉单市场


  

  FLT 乐语中国 Nasdaq 私有化


  

  CPC 康鹏化学 NYSE 私有化


  

  9月 WATG 万得汽车 Nasdaq 降至粉单市场


  

  SBAY 数百亿 Nasdaq 降至粉单市场


  

  CSR 安防科技 Nasdaq 私有化


  

  10月 KEYP 科元塑胶 Nasdaq 私有化


  

  11月 CFSG 中消安 Nasdaq 私有化


  

  HRBN 泰富电气 Nasdaq 私有化


  

  SNDA 盛大网络 Nasdaq 私有化


  

  12月 GEDU 环球天下 Nasdaq 私有化


  

  CEU 中国教育集团 NYSE 降至粉单市场


  

  资料来源:美国SEC、纽交所、纳斯达克网站。


  

  1、因公司治理不规范原因被强制退市


  

  2007年通过借壳上市的江波制药便是因公司治理原因被强制退市的典型案例。2011年8月3日,2007年通过借壳上市的江波制药公告称,已收到纳斯达克发来要求其退市的信函,于8月4日正式退市。纳斯达克对该公司的摘牌决定主要基于几个原因,如该公司及其董事长阻挠审计委员会授权的内部独立调查,审计委员会无法尽职,此事引起纳斯达克对公共利益的忧虑,此外,该公司未能达到上市标准或1934年证券市场法案对审计委员会法定责任和成员构成的要求。


  

  2、因信息披露不规范原因被强制退市


  

  (1)因信息披露不及时原因被强制退市


  

  信息披露不规范原因又可分为信息披露不及时和信息披露不真实(涉嫌财务造假)两方面。因信息披露不及时原因被强制退市的重要案例有福麒国际案例、瑞达电源案例、中华网案例和新兴佳案例,新兴佳因信息披露不及时被纳斯达克强制退市后还对纳斯达克提起了诉讼。


  

  2011年3月,福麒国际因未能披露2009年财报,收到纳斯达克违规通知,且一再推迟提交财报时间,多次违反纳斯达克上市规则,最终因未能提交财报被退市。


  

  2011年6月23日,纳斯达克还宣布,瑞达电源将于6月24日被正式摘牌,退回最低级的粉单市场。此前瑞达电源已收到退市通知,但没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和今年第一季度报告。瑞达电源曾表示,在纳斯达克挂牌交易的各种开支已成为公司的巨大负担。瑞达电源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铅酸电池的设计开发和生产,于2007年2月在纳斯达克上市。


  

  2011年11月17日,中华网收到纳斯达克发出的退市通知书。通知书说,因纳斯达克对上市规则5101条款中有关公共利益担忧的内容,以及中华网未能及时提交截至2010年12月31日财年的20-F表格文件,纳斯达克准备勒令中华网退市。2011年12月8日,纳斯达克宣布暂停中华网股票在纳斯达克上市,自2011年12月12日起生效。中华网有资格申请在场外市场恢复交易,有关退市的最终通知将于相关听证会和正式决定出台后发布。


  

  2010年7月13日,新兴佳借纽约国际集团之力登陆粉单市场(OTCBB),并于当年12月15日成功运用反向收购方式转板纳斯达克市场(NASDAQ)。不过,在上市仅1个月后,2011年1月13日,纳斯达克向新兴佳发出退市警告,表示该公司未能及时向纳斯达克市场提交有关2010年12月完成的财务重组相关情况,认为该公司在转板申请过程期间没有就融资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主要是该公司2010年末的一笔2000万美元融资交易存在隐瞒。新兴佳则表示,已经及时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2010年12月13日,新兴佳与机构投资方达成了价值2000万美元的权益债务协议。


  

  纳斯达克市场的警告摘牌,使新兴佳股价从每股9美元最终跌至不到70美分。从2011年2月开始,新兴佳先后向纳斯达克上诉委员会、纳斯达克上市听证和审核委员会、纳斯达克董事会进行抗辩,一直到2011年11月底,新兴佳等来的最终结果依然是维持摘牌决定。2月底,纳斯达克上诉委员会召开新兴佳听证会,后抗辩败诉。5月24日,纳斯达克上市听证和审核委员会仲裁组作出判决:新兴佳被摘牌没有足够证据支持。但5天后,上述对新兴佳有利的判决又被通知需要重新审理。7月底,新兴佳收到纳斯达克法律部通知,重审败诉。11月底,纳斯达克董事会通知新兴佳,抗辩最终败诉。


  

  2012年1月5日,新兴佳在纽约联邦法院起诉纳斯达克市场,称其违反规章及法定诉讼程序,导致新兴佳声誉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并使公司市值缩水2.2亿美元,故向纳斯达克交易所要求索赔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8.94亿元)。同时,新兴佳也向美国SEC递交了针对纳斯达克市场歧视和错误摘牌的申诉状。此外,据报道,辽宁省政府下属的中小企业厅已致函美国商务部长及美国贸易代表,请美国有关政府部门能够公正调查,谴责和禁止任何对中国企业的歧视行为。该案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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