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网络参与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是我们长期追求的目标。我们在行政体制改革中也不断加大这方面的改革力度。但是多年的实践证明,有关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问题依然突出,每年由此造成的损失也非常严重。究其原因,也许很多,但是有一个原因无疑是非常直接的,那就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监督作用还是十分有限的。如果能够在这方面有所突破,我国在公共决策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就能得到有效控制。正是在这个方面,公民参与对于防止政府的决策失误,可以发挥重要的外部监督作用。这些年来,凡是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出台,都要通过向社会征集民意,听取公众的意见和诉求,收到了一定成效。随着公民参与水平的提高,特别是网络参与的兴起,普通民众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将更加重要,这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决策的风险,减少决策失误,而且对我们传统的决策体制、机制的变革都会产生积极影响。
第四,网络参与促进政府规范自身的行为,努力遏制腐败,改进作风。腐败虽然是世界性问题,但是有的国家解决得比较好、有的就解决得差是一个客观存在。我国在这方面受到公众的压力是很大的。从长远看,要更多地从外部、特别是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为的监督。而以微博为代表的公民参与和监督,在这方面可以发挥巨大作用。一个显著例子是,这些年来,凡是由于行为失当被网络曝光的机构或者官员个人,没有一个机构和个人可以坐而不视,听而不闻,绝大多数在第一时间都做出回应。这本身就反映出以公开透明为标志的网络监督的巨大威力。尽管我们的一些机构或者人员,往往是躲躲闪闪,但最终的结果常常是,不但事实真相最后都被揭开,有的当事人甚至身败名裂。这种现象让更多的机构和个人都意识到“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真理。谨言慎行,时时保持对公权力的一种敬畏,应该成为官员的重要价值取向。只有在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和制约中,才能真正形成公共治理的良性格局,中国社会也才能真正走向和谐。
在充分肯定包括网络微博参与在内的公民参与的前提下,我们也应该清晰地看到,有序和高质量的公民参与是需要引导和管理的。一方面,我们要最大限度地保护那些合法的公民参与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也要治理网络参与中的一些不良行为,如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等。对于那些利用公民参与在网络上造谣或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严厉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为有序的公民参与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在这方面,我们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如何对公民参与进行引导,治理好网络,是我们必须不断进行探索的一个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