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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勘查的创新实验教学改革研究

  

  但这类“全科”型教师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育造就的。为此,分管教学领导首先应有现场勘查实验教学重要性的认识,有培育此类全科人才的先进理念与实际培养计划。其次,在该课程实验教师的选任上,应避免随意性,觉得什么人都可胜任此课实验指导是非常错误的观念,因此对于一些未经过本专业学历教育、或未经过任何培训进修的人员,首先应排除在教学人员选拔之外,其教学选任人员只能是基础扎实、知识较全面的本专业人员;再次,考虑到现有教师多是从“校门”到“校门”,未长期深入公安实务部门,因此实践能力差是普遍现象。为此,学校应经常派教师到实战部门接受不同时间不同内容的培训或进行调研,获取用于案例教学的真实案例,获取最新有关现场勘查理念、技术的发展新动向,提升对典型案例的运用与分析能力,提高对现场勘查综合性、创新性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能力,此即所谓“走出去”战略。最后,为丰富实验教学的内容与形式,提高指导教师对现场勘查实验的组织、实施、指导能力,提高学生对实验的参与热情,及时发现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效整改,应针对不同案例邀请实务部门的专家前来进行指导,此即所谓“请进来”战略。只有坚持这种“走出去”与“请进来”的交流互动模式,全科型的现场勘查教学人才可能诞生。


  

  (二)及时梳理调整教学课程计划,注意其前后承接关系


  

  针对前述现场勘查课程与其他技术基础课安排前后颠倒的情况 ,应及时梳理调整,其总的原则是:刑事侦查学、物证技术学、刑事照相、法医学、指纹学、足迹学、枪弹痕迹检验、微量物证分析等主干课程应于犯罪现场勘查课之前开设,主干课程可于一、二年级时陆续开设,犯罪现场勘查课于三年级下学期时开设为宜。


  

  (三)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刑事侦查专业单独开设必修学分性质的综合性、设计性现场勘查实验课


  

  针对现场勘查实验课课时少且与各专业技术基础课的单项实验项目各自为阵的情况,并考虑到现有实验教学模式的弊端及实战需要,必须改变以往现场勘查实验课从属于现场勘查理论课教学环节的模式,将现场勘查实验课单列出来,以综合性、设计型实验的形式开课,将其纳入必修学分,同时加大课时比例,尽可能地将勘验各子项目整合起来,让学生在自主设计中将各知识点综合起来,深化已学知识并获创新技能。为此,需加快实验教材建设,在教材编写中应积极吸收各公安院校的教材编写体例精华,积极吸收实务部门的经典案例,并在教材中进行分析点评,这样才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实践升华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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