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笔者对一些院校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相关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进行梳理后发现,个别专业的刑事照相、物证技术学等相关技术课程开设时间滞后于犯罪现场勘查课,试想作为现场记录的重要手段—刑事照相、现场勘验的重要技术指导—物证技术学,这两门课程尚未开设,现场勘验实验课究竟是在勘验啥?是在勘验现场还是在搜查现场?笔者认为这根本不是现场勘查,其教学效果低下勿庸置疑。
(二)现场勘查实验教学案例设计与侦查实际相脱节
一直以来,现场勘查实验教学的案例设计都摆脱不了盗窃、杀人之类的场景设计,现场布置失真,缺乏身临其境的感觉,如清晰的红色油墨“血脚印”、“血指印”,其与侦查实际的脱节程度可见一斑。
至于谈到如何提高现场勘查的科技含量水平,如何进行现场分析,如何重建现场,这些有关现场勘查深度运用的问题,在现行实验教学模式就更难以实现了。
(三)缺乏独立开设的、综合性、系统性现场勘查模拟实验
现场勘查实验教学具有理论知识综合性强、教学内容实战性强、操作训练技术性强的特点{9},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学生前期所学各专业基础课学习效果的集中展示和综合应用。该专业学生前期所学课程,如物证技术学、刑事照相、法医学、指纹学、足迹学、枪弹痕迹检验、微量物证分析等主要针对现场勘查的某一环节进行讲授与实验,因此上述课程都是现场勘查课的理论基础课。
但现场勘查课程并不是以往技术基础课的简单相加,而是要对以往课程进行总结并提升,进一步加强该专业学生在现场勘查活动中的规范操作与实际动手能力,以达到实战的要求。为此,如何将各专业基础课与现场勘查课合理衔接并提升现场勘查实验教学的品质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面对此难题,于是乎现行勘查实验教学沦为理论课教学中的一个附属部分,所占课时比重很少;同时其实验教学模式既不是对以往各基础理论课所涉单项项目的复习,也不是对各单项项目的综合性、系统性演练,因此从实际教学效果看,现场勘查实验教学与各专业基础课之间也是处于各自为阵状态,并未真正合理衔接。
因此,加大现场勘查实验教学所占课时比重、独立开设综合性、系统性现场勘查实验教学课程已迫在眉睫。
(四)犯罪现场勘查的现行实验教学模式中缺乏“全科型”[4]现场勘查实验教学师资
现场勘查实验教学是其理论课教学与实战之间的一个桥梁,是对课堂知识、各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运用和实践,也是为学生今后从事实战勘查提供必要的准备和演练。其综合性、技术性、实战性的特点对实验指导教师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因此指导老师必须具备多门专业课程的基本技能,才能组织、实施并完成好模拟现场勘查的实验教学活动,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避免各单项技能训练的简单相加,而须按照综合性、创新性的实验教学要求完成现场勘查实验教学,这对该门课程指导教师本身的学科知识体系及综合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