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水藏海:乌坎事件背后的中国式思维方式
孙宝民
【关键词】乌坎事件;基层自治;官本主义;公民意识
【全文】
引言
乌坎,一个位于中国改革开放前沿大省广东的普通村庄,在2011年岁末,十八大召开前夕,却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关注的焦点。
发轫于2011年9月下旬的“乌坎事件”,源于村民对村干部处置土地、财务、换届等问题的不满,也源于村民的正当要求长时间的被漠视,遍求多种渠道而无解。
乌坎,虽然只是中国广袤大地上近七十万行政村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但却是当下社会转型期中国基层尖锐矛盾的一个缩影;乌坎事件,虽然早已经平息下来,但它留给我们的,却是对我们这个国家法律制度和政治文化的无尽思考!
怎样来看待和评论乌坎事件,见仁见智,正如谚语所云,“一千个读者心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笔者作为一个初涉法律的法学系学子,只想透过乌坎这一个普通的村庄,站在宪法的角度,谈谈事件所反映出来的中国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中国式的思维方式。
一、基层自治:民主背后的忧伤
乌坎事件最初源于村民对村委会诸多做法的不满,当村中的仅存的一块土地被卖给地产开发商之后,压在村民心中几年的怒火终于爆发出来了,先是理性的上访、游行、请愿,最终演化为一场群体性事件。
已经实行了二十余年,被认为是中国式民主标杆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曾被国人寄予厚望。但如今,在很多地方,这项制度却走入了困境。然而作为中国民主的可贵尝试,这项制度的困境有哪些?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何在?走出困境的出路又到底在何方呢?
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实行村级选举,从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来分析,我认为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村是一个较小的社会单元,村民之间都相互认识与了解,选举的成本较低。关键是即使在选举中即使出现了问题,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第二,改革开放后,公社制度取消,政府对农村直接管理的方式已经不合时宜而被放弃,进而实行农村自治;第三,是对西方长期以来关于中国民主指责的一种回应,算的上是村这一级的民主和基层中的还权与民。
然而,选举的初衷是为了选贤与能,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许多地区大规模的贿选,农村家族势力和黑社会势力的崛起。与有“资源”的村选举出现的恶性贿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没有“资源”的村则出现了无人竞选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