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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规范的建立与产权体系的嬗变

  

  反不正当竞争权的提出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订起源于对专利法商标法的补充,即将专利法商标法无法顾及的商业秘密及其他识别标记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象,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又被称为”第三工业产权法“。《巴黎公约》1900年布鲁塞尔文本首次将反不正当竞争纳入工业产权保护领域,其第10条第2款规定:”公约国国民在各联盟国内应享有授予各该国公民的反对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修改完善了上述规定,并将”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为:”凡在工商业事务中违反诚实惯例的竞争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及TRIPS均对反不正当竞争作出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权既然属于知识产权,它应是私权,并且是财产权。如果传统民法对于财产权的绝对权、相对权二分法不能动摇,那么产权体系的层理结构便呈现出来,第一层次当属物权,第二层次为传统知识产权,第三层次便是反不正当竞争权。应该说,反不正当竞争权的产权属性并不十分明晰,有学者称之为未露出水面的冰山。反不正当竞争权的维护主要借助侵权的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权加入产权体系使得大陆法系的产权制度变得宽展而灵活,由此与英美法系的财产权制度达成完美契合,并使得产权体系再次发生嬗变。


【作者简介】
唐昭红,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注释】R·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4.100.
罗伯特?考特.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1.148.
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台北:三民书局,1979.266.
刘剑文.现代中国知识产权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319.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新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新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
张玉瑞.商业秘密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布井边旗郎.日本的专有技术合同.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
MFJager.TradeSecretsLaw.ClarkBoardmanCompany,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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