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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文革”悲剧重演

如何防止“文革”悲剧重演


张千帆


【关键词】文革
【全文】
  

  3月14日,在全国人大会议闭幕的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再次呼吁“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并谆谆告诫道:“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虽然“文革”正式宣告结束已长达35年之久,但事实证明,温总理的警告不是多余的。


  

  改革三十多年来,中国从“文革”的百孔千疮中艰难走来,逐步摆脱了计划经济和极左思维的阴影,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所谓的“文革遗毒”不禁没有肃清,反而有所扩散,甚至大有死灰复燃之势。由于公权力没有受到宪法的有效约束,人民无从参与改革决策,致使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乃至生存得不到实质保障,受压迫感和被剥夺感与日俱增。这种现象在本质上是宪法规定的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公民政治参与不充分造成的,但是一个国家的民主实践越匮乏,民主参与的代价就越高昂,而多数人抱着“搭便车”心态,不愿意像乌坎村民那样站起来勇敢捍卫自己的民主权利,宁愿做沉默的“围观者”。其中有些人则在少数人别有用心的鼓噪下简单诉诸仇官、仇富情绪,指望哪一位“救星”再来发动一次“文革”,只等“天下大乱”,自己也能从“打砸抢”中分得一杯羹。


  

  这种情形和“文革”似曾相识。早在1957年“反右”和1958年“大跃进”等运动中,颁布没几年的1954年宪法已经被完全抛弃,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完全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宪法规定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遭到严重破坏,无法控制官僚特权腐败和社会不公现象。但是在普通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民主选举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他们只能把针对官僚特权的仇视埋在心里,并在最高领袖发动的“文化革命”中骤然爆发出来。在很大程度上,“文革”就是冲着当时的既得利益阶层及其“官二代”、“红二代”来的,群众的仇官、仇权心理是“文革”一呼百应的重要社会土壤。“文革”的积极分子中当然有领袖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的“纯愤青”,但也不乏指望在天下大乱中“咸鱼翻身”的机会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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