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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实践中有人还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只是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这种看法片面地理解了“秩序”这一理念,在理念上还未彻底摆脱计划经济的痕迹。“秩序”表面上看起来是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但是,形成社会稳定的方式和落脚点,应当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在这样一个目标价值取向当中,应当强调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强调通过沟通、说服、协商推进工作的方式。因此,在当前建构社会管理体系的实际工作当中,要将维持社会秩序的理念,转变到更深层的以维护保障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价值上。


  

  (四)正确看待民众的利益要求和维权行为


  

  民众合法的利益诉求应当得到认真对待和切实维护。表面上看,社会矛盾主要是利益问题,虽然多数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化解,但其实质在于民众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起码的尊重和充分的保障。


  

  实践中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的问题可以得到全部解决。但是现实是,我们现在的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社会问题不但没有减少,相反新的矛盾和问题却在不断增多,这说明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作用,强调社会、公民、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


  

  对于民众的利益要求,政府应当认真对待,如果对民众的权利不当回事,即使民众的利益看起来没有受到直接损害,或者损害不大,其后果也是严重的。


  

  最近几年,民众对自己的正当权益越来越重视。当合法权益被政府等侵害的时候,如果不能得到合理回应和有效解决,比较容易出现群体维权事件,甚至出现跨地区、跨阶层联合维权的趋势。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正当的利益诉求被忽视甚至压制,民众的参与权、表达权没有被重视,只好采取极端手段。一般来说,维权群体维护的都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大多不是无理取闹,几乎没有因意识形态或政治因素而形成的“维权”群体。政府要重视他们的诉求,而没有必要过度紧张。而在一些地方,不少官员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出于“稳定压倒一切”的考虑,就越重视。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应当是一种正比例关系。社会管理的终极目标是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使人人都享受和谐状态。创造和谐社会,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维稳,以保障人权为基点。


  

  (五)科学把握民意,正确看待民意,及时回应民意


  

  民意体现的是大众的普通理性,反映的是社会上较多部分人的共同看法。在社会管理中,应当科学把握民意,正确看待民意,及时回应民意。一方面,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要以人为本,以民意为重要导向和工作重点。要最大限度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顺应民意,保障民权,使社会管理决策真正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另一方面,要慎重辨别民意。在网络环境下,发表言论比较自由方便,对于某些公共话题,民众的看法有时会被有意的引导。对此,要认真辨别。检验民意是否真实的一个基本标准是,民意是否符合人权保障的理念,是否维护人的尊严、公正、法治等基本价值观。不论媒体或网络体现的民意是否真实、合理,我们都要及时回应,而且要以开放的心态、宽容的心态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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