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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早婚现象

  

  三、如何减少“早婚”现象的发生?


  

  早婚,无论是给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带来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那么如何减少早婚现象的频频发生就成了迫在眉睫的大事。


  

  首先,要普及教育,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将教育作为发展中的头等大事,孩子们接受越多的文化知识,就越能摆脱社会上的一些恶习的影响。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学校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以及伦理道德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茫然中走出来,从而能自觉地站出来抵制“早婚”。


  

  其次,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以各种形式比如举行学习讲座,发放宣传单等向村民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禁止早婚早育,提倡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是村民们认识到早婚早育的危害。


  

  再次,做好对早婚早育行为的综合治理,调动全社会各个阶层的积极性,制止早婚早育行为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对于早婚早育者依法给予处罚,对自愿晚婚晚育者则给予奖励。


  

  最后,对“早婚”实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政府婚姻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婚姻法,做好指导婚姻习俗的改革,以及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提高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素质,严格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是早婚早育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


  

  结语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在世界各国中属于最高的,这是由我国的经济和人口发展状况决定的,破除旧的婚姻习俗是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新农村建设必将围绕这“二十字方针”进行,法制建设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尤为重要。目前,该镇的早婚现象依然频繁发生,但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村民的法制观念的加强,早婚现象也必然越来越少,并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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