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亚文化(student culture)
对学校疏离的学生在一个孤独、冷漠、学习与他个人前程和需要无关的地方,将会发展成一个支持其非主流价值的群体。有证据显示,许多对学校疏离的学生组成亚文化,一起反抗教育体系。比起单个的偏离行为,亚文化群体走得更远。
因此,并非全然是因为单个的学生游离与教育进程之外而出现偏离行为,毋宁是他们结成的松散的亚文化解构不断强化和支撑他们的偏离行为。如果不把亚文化的影响考虑进去,对单个人偏离行为的矫正的收效甚微。关键在于消除产生亚文化的土壤。
亚文化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亚文化圈子”中型构有实质象征价值的行为模式。在许多“亚文化圈子”中暴力解决个人之间的冲突被认为是正当的、男子汉式的,有时甚至是首选的。当这种亚文化用来解决正常的社会冲突时,就变成了犯罪行为。
三、我国学校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我国近些年青少年犯罪问题亦日行严重。1996年青少年犯罪率为11.9%,到2004年上升到13.8%。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犯罪中的比例,在全国法院判处的刑事罪犯中,也由1998年的6.4%上升到2003年的7.9%。如果考虑到犯罪黑数,有近50%的人没有报案的话,青少年犯罪问题确实值得忧虑。
除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外,青少年犯罪还阻碍学校完成他们的教学任务,减少了学生和教师教学活动的参与水平,打乱了学生的注意力,最终使毕业的人数减少。
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自身的特点,主要是社会转型阶段,社会解组(social disorganization),新旧规范冲突,社会失序。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增多;另一方面社会控制弱化。加之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等原因,使社会底层相对剥夺更厉害、更加边缘化。在这两个宏观的、大的框架下,社会阶层偏见理论,标签理论,亚文化理论等微观犯罪理论都可镶嵌其中,用来解释我国现阶段的犯罪原因。
(一)社会转型阶段社会解组
社会规范和制度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减弱、社会凝聚力降低的一种社会状态。当社会发生急剧变迁时,旧的规范不适用了,新的规范又未建立起来,或某些规范功能发挥受到阻碍,或几种规范体系互相冲突,人们失去了行为准则,于是发生社会解组,社会解组诱发犯罪。
青少年犯罪往往发生在规范和可接受的行为方式破碎的地方。在这种情形下,原先威慑众人不去干偏差行为的共同规范对某些人失去了束缚力。对于社会巨变他们回应以反叛、偏离甚至犯罪。最典型的例子是传统社会向现代化转型阶段,伴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劳动的组织和形态发生变化,社会的特征、生活方式和生活的安排都显著不同。反过来,这些又影响权威的结构,规范的遵守,政治参与的形式——甚至影响人们对现实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