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人21世纪之后,布什政府推行“总统管理议程”(the President’s Management Agenda)改革方案,力图通过加大实施弹性政策与实验工程,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制度的现代化转型,走向一种以人力资本战略管理为特征的新型公务员制度。在“总统管理议程”的14项改革议程中,人力资本战略管理是其中涉及所有联邦政府机构的5项基本议题中的第一个。文件中指出了联邦政府公务员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如公务员平均年龄升高,年轻人员严重不足,正在出现结构性断层;依然沿用统一的模式管理所有部门、各种类型的人员(one-size-fits-all),缺乏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由于“婴儿潮”一代人退休的集中到来而导致联邦政府公务员短缺问题的加剧等等。根据功绩制保护委员会对约2000名联邦政府新录用人员的抽样问卷调查显示,47%的人在求职时不知道联邦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录用信息,14%的人认为联邦政府提供的职位录用信息不够充分,25%的人认为在录用过程中决定时间过长,这些说明联邦政府的公务员录用制度尚需改进。2004年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办公室发表了《功绩制现代化:公务员制度转型的指导原则(Modernizing Merit: OPM’s Guiding Principles for Civil Service Transformation)》,文件中提出了继续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5点指导意见,其中关于扩大弹性政策和试行新制度、实施人力资本战略管理、改革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等都有利于促进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2010年5月,奥巴马签署了总统备忘录(President Obama’s Memorandum),力求改进联邦政府公务员录用制度,推行人事改革新举措,改进公务员录用方式。2010年8月1日,联邦人事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和预算与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提交了《改革初步行动计划》草案(Preliminary Hiring Reform Action Plans),提出进一步改善公务员录用程序,改进录用方法,确保联邦政府吸引和录用到高素质人才。
二、美国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特点
综合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与发展呈现出如下主要特点:
1.遵循和维护公务员制度的核心价值与基本原则。
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公务员改革法(Civil Service Reform Acts of 1978)》,这个里程碑意义的法案是继《彭德尔顿法案(The Pendleton Acts of 1883)》之后美国公务员发展过程中的又一重大改革。《1978年公务员改革法》继续以法律的形式确立9条功绩制(The Merit System)原则,强调政府录用人员只能根据报考者的能力、技能和知识水平来决定是否录用,而不得考虑其肤色、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党派以及婚姻状况等社会因素,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公务员录用。同时还规定了与功绩制原则相关的12条《禁止类人事行为条例》(Prohibited Personnel Practices),规定所有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员不得因婚姻和政治关系等因素而受到歧视、不应当使雇员因不影响其绩效行为的其它因素而受到歧视(包括性别歧视)、不应该把个人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外的因素作为录用的建议等等。这是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根基和核心价值。在历次美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中,包括20世纪90年代的“重塑人力资源管理”和21世纪以来的公务员制度改革,都始终强调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