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服务群众在基层,力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在开展活动中,我们坚持“三个结合”,当好“三大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坚持干警下基层与法律进乡村相结合,当好宣传员。工作组在走访入户、座谈访问、发放问卷过程中,立足职能,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当好法律宣传员。3月13日,正值镇劳动保障所为该村60岁以上老人照像,办理养老保险。村民大都集聚在村委附近,我们就利用这个机会,组织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发放《农村常见法律问题》、《濮阳市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单》、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及平安建设年历等宣传材料900多份。二是坚持走访调查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当好调解员。工作组配合村委成功调解一户赵姓村民因家庭矛盾、感情纠纷想离婚,而又重归于好的案例。三是坚持征求意见建议与办实事好事相结合,当好办事员。在走访中,村民大都反映村里大街坑坑洼洼,从村里到镇政府道路损坏严重,长年失修,已影响老百姓出行。工作组与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局多次汇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现纳入到今年的修建计划。在村小学了解到贾校长很想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我们及时与司法所、派出所沟通,聘请司法所长和派出所民警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坚持工作创新在基层,建立农村稳定长效机制
为切实做好帮扶村的社会稳定工作,我们用实招、出新招、想妙招,主动作为,探索建立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形成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做好6件实事:培养一个民主法治村;建立一个普法教育基地;成立一支义务普法宣讲队;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协助化解一件矛盾纠纷;回访帮教一名刑释解教人员。二是广播宣传,贴近群众。工作组亲自编写广播稿,利用村委广播,坚持每周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市委“一创双优”活动的部署、政法干警“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促平安”活动的意义、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等,提升广大群众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农民依法、有序、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三是区分层次,加强学习。结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3月3日,在村委办公室组织35名党员学习党章、重温誓词,发送《农村党员知识读本》,从而增强党性原则、明确责任意识、发挥模范作用。针对外出打工、新农合、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情况,3月6日在村委办公室组织召开了6个生产队11名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面对面地与他们细心交流,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党和政府的政策,从而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