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宣传,使“为什么捐”“到哪里捐”、“怎么捐”、“捐后怎么用”、“用了怎么样”等内容家喻户晓,营造一个“器官捐献利人利己利社会”、“捐献者光荣可敬”的社会氛围。
困难之三:因服务脱节无法实现捐献
对策:健全制度,建立规范、合法、高效、公平、透明的工作体系
在捐献实例中,因人为原因导致捐献最终无法实现的情况时有发生。捐献志愿者、家属、劝捐协调员、器官获取专家、主治医生、医院,每一个环节上的错失,都会让捐献工作功亏一篑。如何避免呢?
一是将器官捐献工作上升到法律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加以规范,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义务、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器官获取、分配原则等内容。对影响、干扰捐献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实施问责机制。
二是规范救济救助、遗体安葬、缅怀纪念制度。对于家庭困难的捐献者家属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建立纪念林、纪念园,定期组织缅怀纪念。这些工作已在各地开展起来,亟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器官分配公开透明。从隐私角度考虑,对器官捐献供、受双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捐赠器官的使用情况如什么时间、受助人数、效果等则予以公开。
四是加强培训与沟通。加强对协调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与捐献志愿者及其家属定期沟通。在沟通交流中力求人性化,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语言、礼节和捐献者家属的想法,增进感情交流。
困难之四:经费严重不足
对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社会筹资渠道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所需经费有两大块:基本工作经费和善后服务经费。基本工作经费主要指宣传、培训及办公和工作人员费用,善后服务经费主要包括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家属给予必要的救助、遗体安葬、缅怀纪念的费用,以及建立纪念园、纪念林所需的资金投入。
经费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国家财政加大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经费列支;二是由红十字会向社会募捐,专项用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的工作,涉及法律、医学、伦理、道德等方面,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卫生、民政、红十字等通力配合,形成一个乐于捐献、尊重捐献者的社会大氛围。只有这样,我国人体器官来源严重不足的问题才能得到彻底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