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我国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法制基础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居中对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进行协调的一种制度。我们经过检索后发现,有1件部门规章、3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了行政调解。在3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15件,占总数的47%。此外,还有10件地方性法规、3件地方政府规章、364件地方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调解。与行政合同的立法状况类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上述法律规范中对行政调解规定得最为完备的规范,其他法律规范只是提及行政调解或针对具体事项规定调解程序,缺乏原则性规定。


  

  行政应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措施。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行政应急”一词的法制化程度很低。我们经过检索后发现:《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24件行政法规对突发事件应对程序作了规定,但也都没有明确提出“行政应急”。在127件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规性文件中只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因防治非典型肺炎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行政应急,并作了规定;88份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部门规章也没有明确提出“行政应急”一词;在29份标题是“突发事件”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中,也只有卫生部发布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两份规范性文件使用了“行政应急”一词;7件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地方性法规都涉及行政机关采取应对措施,但都没有使用“行政应急”一词;在15件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地方政府规章中,只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提出“行政应急”;在874件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只有4件明确提出“行政应急”。虽然上述法律规范中鲜有使用“行政应急”一词的,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122-129条规定的行政应急的原则、措施和程序都可以在其中找到原型或者类似规定。


  

  七、听证与公开


  

  听证是主要的行政程序之一,《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章规定了行政听证。我们以“听证”和“行政听证”作为关键词进行全文检索后发现:自《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听证在行政管理领域使用范围逐渐扩大,至今已有8件法律、22件行政法规、50件法规性文件涉及听证。另外,还有228件部门规章规定了听证,其中关于行政处罚的有55件,行政许可的有33件,行政立法和规章制定的有19件,行政复议的有5件,其他行政行为的有116件。标题中含有听证的部门规章有26件,其中关于听证规则的一般规定有6件,其余都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听证。关于行政处罚的有8件,关于行政许可的有6件,关于调查听证的有5件,关于价格听证的有1件。地方性法规中规定听证的有738件,其中标题含“听证”的地方性法规有11件,9件规定的是立法听证,2件规定的是行政处罚听证。地方政府规章共554件涉及听证,标题含“听证”且专门对听证进行规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有61件,其中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的有28件,行政许可听证的有9件,决策听证的有8件。文本中提及听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6 755件。标题含有“听证”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有195件,其中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的有28件,关于许可听证的有39件,关于价格听证的有33件,关于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听证的有37件,关于信访听证的有22件,关于复议听证的有9件,关于规划听证的有6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