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念层面
“效率优先”,改革语境下对社会公正理念的忽视和误读。在这一改革语境下,对住房保障制度的设计和变革往往缺乏现代公正理念的指导。以经济适用房为例,国际经验表明,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福利补贴,保障基本居住权是其政策定位,但是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却有着不同的政策定位。
2.社会阶层结构层面
“丁”字型社会结构下庞大的保障性需求。国内学者李强通过对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呈现的是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型”的社会结构。从国外的经验看,住房保障制度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我国目前尚处于转型期,住房保障制度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又要面临庞大的住房保障需求,“增量型”的制度建设就成为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暂时排斥部分社会成员的现象[8]。
(三)基于政府职能视角,分析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问题
1.住房政策与房地产政策混淆,忽视对保障性住房管理
当前在保障房建设中,所存在的供需矛盾突出、分配不公平和质量环境比较差等众多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基层政府把住房政策与房地产政策相混淆,把责任推向社会;另外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力不够,但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缺位。政府未高度认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职责所在,处于应付上级政策和检查的层面,不能全面地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
2.倾向效率优先,忽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推进
按照西方公平与效率理论,在住房矛盾发生冲突时,政府应该注重社会公平,通过向低收入者提供相应的帮助,使其享受住房的权利。当保障性住房出现推进缓慢,供应不足和环境质量等问题,一方面由于政府追求社会发展的效率,而忽视社会公平,在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政府片面追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效率,而忽视中低收入者同样有权利享受基本的住房配套措施。
3.保障性住房建设未能统一布局
调查显示居民对现有保障性住房不满意度达44.3%。在缺乏统一布局的情况下,政府很容易忽视各个层次保障性住房群体的收入和居住群体的综合成本,而生活成本最先要考虑的成本应该是交通成本,这也是常常导致保障性住房执行中被扭曲,大多数的保障性住房环境和配套措施千篇一律的现象,而造成居民对保障性住房不满[9]。
三、他山之石——我国香港地区及国外保障性住房的经验
(一)我国港台地区及国外的做法
1.我国香港地区的公屋制度
该制度使得香港30%的家庭“居者有其屋”。政府兴建、市民轮候、租金低廉、配套设施完善,这就是香港公屋制度的成功所在。港府通过推行公屋制度,帮助全香港近30%的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公屋是为中低收入家庭准备的,所以香港房屋署把月收入和家庭净资产作为公屋申请的主要标准。为保证将公屋租给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港府制定了严格的退出机制,同时对“特困户”还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