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平衡与制衡可以说是一种古老人类群体生存策略了,如英国哲学家大卫·休姆在其“权力平衡论”所言,它的来源不过是自我保存的本能和人生经验而已。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没有约束,权力就会膨胀,人也是一样,没有质疑与反对,就不知道检醒自己,独断专行。因此,任何英明的领导及其组成的团体都不能永远正确、永远英明,只有在制度上保障反对的声音存在,保证权力能够得以制衡,才能让整个社会沿着既定的方向走下去,而不会再发生诸如大跃进、三年灾害、“文革”等等这种毁灭性的决策灾难。
《联邦党人文集》中所阐述的对我们有所启发:不同的部门“应该保持依据一个自由政府的性质所容许的那样的独立和彼此分立”,“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个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制衡的存在机理在于人性本身的不可靠,因此,“要用相反和敌对的关心来补足较好动机的缺陷”。这恰恰是反对所能够带来的结果,可以形成制衡。
政治归根结底就是一门平衡与制衡的艺术,在包容性和多元化的前提下,能够公开协商、妥协、达成一致,而不至于你死我活、兵刃相接。成熟的政治,必然需要权力制衡。以当下中国来说,政府占据了许多公共权力、公共资源,政府官员手中紧握着大量的权力,要用平衡力量来制约,才能防止权力滥用。这种平衡力量就是制度反对,形成监督与制约,依靠一整套制约和监督机制,如司法独立、财产申报公示、新闻监督等,让政府与官员之权有着充分的制衡。
走向政治多元的市民社会
在如今这个经济多元化与文化多元化已经实现的情况下,我们还需要政治多元化。我们探讨的政治多元化,是指参与政治的利益主体多元化,比如工人有工人利益伸张,农民有农民的利益呼吁,知识分子有知识分子的利益表达,商人可以有商人的利益追求等等,但这些参与主体都是基于一种人类共同底线(诸如尊重法律、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最基本的人类价值),遵循相同的游戏规则。在此基础上,进行利益表达,如果某个决议与方案不符合他们的利益的话,就投出自己的反对票,说出自己的反对声,迫使决议与方案最终达成各方共识。
当然,上面论述都是庙堂之上的各种权力制衡,是以体制内的分权制衡来制约权力的思想套路,这种情况下,权力平衡与制衡再好,也都只能属于少数人的游戏,慢慢地还是会产生很多制度异化。因此,后来的一些政治学家体察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效能之有限性,倡导在体制内制衡之外,还要以体制外的社会力量来强化对权力的规约。其中典型的如托克维尔提出的“以社会制约权力”主张。他认为在一个多元社会中,有各种中立和自由的媒介如报刊、出版物和新闻等,各种组织如政治结社、乡镇自治组织等,以及宗教、法学家精神,都能牵制和监督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