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票:推动政治制衡与多元化
张天潘
【摘要】3月14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在此会议上表决通过。上述五项决议分别有90、438、429、393和160的反对票。 这里我们不对这些通过的决议本身做评价,而是想从近些年逐渐成常态的“反对票”中,去探究其深沉意义与价值,意图通过这样的解析,去了解中国这三十多年来的投票基本发展历程,把脉中国当下的政治现状,以及透析未来中国政治所要前行的目标与方向。
【关键词】反对票;政治制衡
【全文】
“反对票”下的议政进步
去年,自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已连续参加十一届全国两会的82岁的申纪兰说了一段令众人惊愕的话,她说“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倪萍接受采访时,被问及是否行使过否定的权利,她回答,“在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其理由光明正大,因为“我是(考虑)国家利益的,我热爱这个国家”,她的议政原则是“不添乱”。这些言论一出,社会舆论纷纷表示惊叹与质疑,因为在公众看来,代表委员有着投赞成票、投反对票或弃权的最基本权利,这是毋庸解释的,而且投什么票,与拥护、爱国等等没有任何关系的。全国两会表决器上的“反对票”,已经成为国家重大政治生活的一种常态。这既呈现了不同意见的自主公开表达,也展示了一个国家民主议政的日益进步。
但这样的观点,并非一开始就不言而喻的,是这些年来才慢慢被大众广泛认同。
从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成立到1966年“文革”开始前,“两会”投票方式基本是鼓掌、举手与无记名投票并用。即便1953年施行的《选举法》规定,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但1958年之后,“鼓掌通过”又成了人大表决时的主要方式。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选举和任免时的无记名投票表决也被取消,所有的表决都被“鼓掌通过”代替。直到1979年,无记名投票才又出现。但这种纸张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要求必须划票,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