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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品的独创性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其塑造的众多人物形象可谓深入人心,耳熟能详,然而,一部拍摄于1994年的香港电影《大话西游》却以另一种方式解读了《西游记》,甚至于完全颠覆了《西游记》的情节与旨趣。这样一部香港无厘头[11]搞笑喜剧,成就了大话的经典传奇,也把周星驰推到了后现代主义喜剧大师的位置,进而推动了无厘头文化在中国的流行。影片塑造的“后现代”和“无厘头”语境全面颠覆了我们的审美习惯,至于它的影响,一直绵延到现在乃至以后。


  

  《西游记》创作于明朝中期,如今已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因而人们可以毫无顾忌地进行“大话”,从而颠覆整个作品,但是这样的颠覆仍然是建立在原有作品之上的。因为《西游记》已属于公有领域,《大话西游》避免了产生著作权纷争的可能,但是我们却可以进行这样的思维游戏:如果《西游记》并不是公有领域的作品,如果其作者吴承恩仍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那么对《大话西游》应该如何界定?它究竟构成了一部与原作毫不相干的电影作品,还是已然侵犯了作者的相关权利?


  

  然而,这样的思维路径并不仅仅是游戏,2005年公映的电影《无极》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发生了一次激烈的碰撞。《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中国大陆自由职业者胡戈创作的一部网络短片,其内容重新剪辑了电影《无极》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栏目《中国法治报导》,颠覆了原电影《无极》的故事情节和主旨,而用一种称为“恶搞”的方式──戏谑、夸张的方式重新演绎。该片在2005年底制作完成,并广泛流传于互联网,进而激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国产商业大片的艺术水准以及面对受众的姿态问题,成为网民广泛谈论的话题;此外,“恶搞”这一概念也开始登堂入室,被网民和网络内容提供商广泛谈论和效仿。当然,随着胡戈的道歉,陈凯歌[12]的起诉也不了了之,我们也没有看到关于可能产生的著作权纷争将会如何裁判。


  

  从《大话西游》到《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伴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后现代主义就这样走进了人们的生活。


  

  后现代主义最早诞生于文学领域,核心观念就是解构与颠覆,去权威化、去中心化,抛弃对作者在作品文本中体现的思想的探求,而倡导由读者解读作品文本,尼采曾经高呼“上帝死了”,而后现代主义者则高呼“作者死了”,如果说文学领域曾经存在上帝的话,那无疑就是作者。作者曾经把持了作品文本所表达的思想与内涵,后人对作品解读好坏的唯一评价标准就是谁的解读能够更好地还原作者的思想情感。然而,后现代主义者则堂而皇之地宣称作者想要通过作品文本传达怎样的思想情感并不重要,甚至作品创作出来之后就不再是作者的作品,而是读者的作品,读者有权对作品作出各种各样的解构和颠覆。


  

  将后现代主义的这种理念引入著作权法,会完全颠覆作为著作权制度根基的独创性概念。传统的独创性概念针对的乃是创作作品的作者在其相应作品中所作的表达,是通过作品的文字、结构、内容所体现出的“这种”表达所具有的特性。有了这样的前提,如果在实践中遇到作品的独创性判定问题,必然要通过文本来确定作品的“这种”表达究竟是什么,究竟有什么样的特性。然而,后现代主义者强调完全抛开作者,倡导由读者解读作品,而不同读者对文本的解读必然是见仁见智的,这样读者通过文本察知的作品表达就不再是统一的。实际上后现代主义者认为所谓作品的独特表达,或者说作者想要通过作品进行什么样的表达是外人无从知晓而且即便能够知晓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后现代主义者认为既然原作品的思想内容表达几乎不可确定,那么基于对原作品的解读而进行的再创作也就与原作品脱离了关系,新产生的文本也就具有了不可置疑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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