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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

  

  ┌────────────────┬──┬─────────┬───┐


  

  │罪名 │受理│处理 │起诉率│


  

  │ │ ├──┬───┬──┤(%)│


  

  │ │ │起诉│不起诉│计 │ │


  

  ├────────────────┼──┼──┼───┼──┼───┤


  

  │关于处理及清扫废弃物的法律 │8431│5368│2827 │8195│65.5 │


  

  ├────────────────┼──┼──┼───┼──┼───┤


  

  │关于鸟兽保护及狩猎正当化的法律 │632 │391 │241 │632 │61.9 │


  

  ├────────────────┼──┼──┼───┼──┼───┤


  

  │关于防止海洋污染及海上灾害的法律│438 │131 │301 │432 │30.3 │


  

  ├────────────────┼──┼──┼───┼──┼───┤


  

  │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 │65 │28 │43 │71 │39.4 │


  

  ├────────────────┼──┼──┼───┼──┼───┤


  

  │轻犯罪法(第1条第14项,第27项) │28 │6 │20 │26 │23.0 │


  

  ├────────────────┼──┼──┼───┼──┼───┤


  

  │水质污浊防止法 │23 │13 │13 │26 │50.0 │


  

  ├────────────────┼──┼──┼───┼──┼───┤


  

  │其他 │122 │57 │49 │106 │53.8 │


  

  ├────────────────┼──┼──┼───┼──┼───┤


  

  │合计 │9739│5994│3494 │9488│63.2 │


  

  └────────────────┴──┴──┴───┴──┴───┘


  

  注:起诉率为:起诉人员÷(起诉人员+不起诉人员)×100资料:法务省


  

  表6违反环境关系法令案件通常受理、处理人员的推移


  

  ┌───┬─────┬─────────┬─────┐


  

  │年次 │通常受理 │处理 │起诉率 │


  

  │ │ ├────┬───┬──┤(%)│


  

  │ │ │起诉 │不起诉│计 │ │


  

  ├───┼─────┼────┼───┼──┼───┤


  

  │2004年│6024(100) │4058 │1843 │5901│68.8 │


  

  ├───┼─────┼────┼───┼──┼───┤


  

  │2005年│7223(120) │4794 │2259 │7053│68.0 │


  

  ├───┼─────┼────┼───┼──┼───┤


  

  │2006年│8434(140) │5528 │2582 │8110│68.2 │


  

  ├───┼─────┼────┼───┼──┼───┤


  

  │2007年│9660(160) │6158 │3109 │9267│66.5 │


  

  ├───┼─────┼────┼───┼──┼───┤


  

  │2008年│9739(162) │5994 │3494 │9488│63.2 │


  

  └───┴─────┴────┴───┴──┴───┘


  

  注1:()内为平成16年(2004年为100指数)


  

  注2:起诉率为:起诉人员《起诉人员+不起诉人员)× 100资料:法务省


  

  表7违反海上环境关系法令移送案件数的推移(单位:件)


  

  ┌─────────────┬─────────────────────┬─────────────────────┐


  

  │ │违反事项 │移送案件 │


  

  │ │ ├───┬───┬────┬────┬───┤


  

  │ │ │2004年│2005年│2006年 │2007年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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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防止海洋污染及海上灾害│违反船舶油排出禁止规定 │119 │125 │152 │141 │195 │


  

  │的法律 ├─────────────────────┼───┼───┼────┼────┼───┤


  

  │ │违反船舶有害液体物质排出禁止规定 │4 │9 │11 │6 │1 │


  

  │ ├─────────────────────┼───┼───┼────┼────┼───┤


  

  │ │违反船舶废弃物排出禁止规定 │26 │32 │48 │34 │6 │


  

  │ ├─────────────────────┼───┼───┼────┼────┼───┤


  

  │ │违反船舶等投放禁止规定 │102 │133 │140 │167 │83 │


  

  │ ├─────────────────────┼───┼───┼────┼────┼───┤


  

  │ │违反其他规定 │37 │67 │89 │100 │99 │


  

  │ ├─────────────────────┼───┼───┼────┼────┼───┤


  

  │ │小计 │288 │366 │440 │448 │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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