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国家秘密犯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区分
——以国家经济安全为视角
徐铭勋
【关键词】国家经济安全
【全文】
2010年中国经济增量超越美国居世界第一,这一趋势或将一直延续下去。2011年中国经济增量将比美国多出约2000亿美元,换而言之,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者。{1}2008年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高达22%。联合国2009年世界经济报告则指出,中国如果能够在2009年实现8%的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惊人的50%。这是一个以前极为罕见的数字。{2}而从2001年到2009年,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从3.7%升至8.47%。由于美、日、中经济复苏步伐快慢不一,中国所占比重预计将继续上升。{3}而经过当前这场80年来最严重的全球经济金融危机,凭借大国之中的最佳表现,“中国崛起”的成色得到了充分的验证,中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目标也由此加快从单纯“赶超”向兼顾“被赶超”转变,中国和其他国家围绕中国“赶超”与“被赶超”的较量也将成为未来10年全球贸易秩序重构的重要内容。{4}因此,中国的经济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同时,如何从战略高度运用法律的方法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
一、商业秘密的内涵
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中,存在着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共同存在、难解难分的现象,在处理相关犯罪时,如何正确认定秘密的属性,是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
国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发展,推动实现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战略。国家权力介入推进对商业秘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5}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与国之间都存在着残酷的经济竞争,各国政府普遍通过国家权力的介入,促进技术进步、保护技术秘密,以提高本国经济的竞争力。例如,美国政府通过重点管制最关键产品和技术,以及提高核心制造业和技术领域竞争力来促进美国国家安全。根据美国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战略贸易许可例外规定》(Strategic Trade Au-thorization License Exception),中国仍然排除在可享受贸易便利措施的国家和地区之外。限制向中国出口高技术产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