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创先争优,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一主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突出“三个创新”,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党建工作经验被市政府网站、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第12期、市创先争优活动办采用并推广。一是创新机制。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建立了县级干部、支部书记、党员干部重点包县区乡镇联系点制度、党建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建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二是创新服务。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活动。突出服务基层,组织党员干警下基层、访民情、惠民生、树形象,真正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三是创新载体。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积极开展 “一学双争”、“双联双创”、“双百夺旗争星”、“三亮三创三评”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年初,局党委与市监狱、市劳教所、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总支签订了《党建目标责任书》;制定《201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按照目标要求,细化党建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按时间节点,强力推进。
四、突出警务督察,抓好干警政风行风建设
我们构建了警务督察大格局,坚持突出重点、整合力量、注重实效的原则,丰富督察工作内涵,提高督察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有效发挥了“监督、查纠、服务、保护”的职能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落实。一是严格工作纪律。广泛征集局机关各科室意见和建议,重新修订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班前操、请销假等制度,坚持每周、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还随时公布干警参加集中学习签到情况。制作了干警动态管理牌,将干警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动态公示在各办公室门口。加强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的检查,杜绝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中午饮酒等违反纪律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三种模式和四项制度。年初围绕开展“警务督察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制定下发了《2012年警务督察工作意见》,成立了局警务督察委员会和局警务督察处,整合警务督察人员力量,理顺了警务督察工作管理体制;建立了“三级督察”、“查纠并举”、“奖惩挂钩”的三种模式;健全了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定期学习、定期宣传等四项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警务督察活动,按时上报月报表,完善基础资料。三是加大重点部门检查力度。根据不同部门职能特点,分类划分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每月重点对1-2个部门进行检查。对监狱、劳教等执法执纪单位,结合开展“监所基层建设年”活动,重点督察活动开展情况、制度落实情况、执法执纪情况等。对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部门,重点督察服务态度、办案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同时组织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督察,做好重大警务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