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讳言,笔者所主张的《商标和其他标志法》和《专利法》、《著作权法》一样,是整个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并以自身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内涵及其体系。在我国未来的知识产权法典中,广义的商业标志法可作为其中的一编被纳入。有学者在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典的模拟范式设计中,将商业标志权单独作为一编,和文学产权,专利权与专有权、其它权利等并列。这种设计和安排突破了传统《商标法》的规定,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同时也使整部法典逻辑严谨、形式美观。 [21]这种立法体例也借鉴了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和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对商标部分的立法规定。
四、结论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背景下,商标和商标法律制度自身也在不断变革,发生着重大的变化,以商标为中心的标志族群的形成,打破了传统商标一统天下的局面,这些标记具有和商标相同的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其本身也称为受法律保护的具有财产意义的对象。被誉为网络世界里的“电子商标”的域名,因其具有的财产属性,被国际社会和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对其进行保护。商标、其他商业标识与商誉共同构成企业的无形财产,推动着有形资产的积累。[22]商标和各种商业标志之间的权利冲突此起彼伏,立法的滞后和法律制度设计的缺憾和不足均有待于立法上的修改和完善。时值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关键时期,在考虑立法内容和结构体系变化的同时,如同胖子戴了顶小帽子,出现了不协调,应由新的名称“商标和其他标志法”取而代之,以适应立法内容的新变化并符合国际上商标法修改的发展趋势。
【作者简介】
王莲峰,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注释】《
商标法》第
3条第4款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袁真富:《独善其身,还是兼济天下?——对
商标法未来发展的思考》,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2006年3月23日浏览。
参加《
商标法》第
1条,该条规定:“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黄勤南主编:《新编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页。
《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英文),来自于网站http://www.chanrobles.com/legal17.htm,2006年10月21日访问。
德国《
商标法》第六部分和第八部分第二章。
德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6条规定:(1)在营业中使用一种名称、商号,某营利事业、工商企业或一种印刷品的专门标志,由此可能与另一种已经有权使用的名称、商号或专门标志引起混淆者,可请求制止其使用。(2)如果使用人知道,或是应该知道滥用的办法可能引起混淆,则须对受害人负损害赔偿责任。(3)在有关营业界中作为商店标志的营业标志,用以区别自己和他人营业的其它标志,均应视为营利事业的专门标志。本规定不适用于商标与装潢保护。(4)准用第13条第3项。http://www.kaiyuan.de/article.php/55.html,2007年2月26日浏览。
邵建东:《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中国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3页。
邵建东:《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中国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3页。
卞耀武主编:《当代我国商标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页。
陆普舜主编:《各国商标法律与实务》(修订版),中国工商出版社2006年版,第717-718页。
参见程玫玫:《商业表征权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博士论文,第1页、第4页、第6页、第97页。
参加陶鑫良:《面对的第二次修改后的〈商标法〉的思索》,http://www.iplawyers.com,cn/article.php/68,2006年10月6日访问。陈浩:《商业标识统一立法初探》,四川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第17-42页。张小桃:《商业标识法律保护若干问题及其统一立法探讨》,上海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第17页。程玫玫:《商业表征权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2年博士论文,第111页。
我国台湾地区资讯智财权网络协会:《商标发展趋势及因应之道期末报告》,http://www.tipo.gov.lw/copyright.book/copyright_book.asp.2006年10月16日访问。
袁真富:《独善其身,还是兼济天下?——对
商标法未来发展的思考》,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2006年3月23日浏览。
吴汉东在位曹新明所著《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所作的序中如是说。
曹新明:《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3页。
参见周旺生主编:《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吴汉东等:《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53-754页。
刘孔中:《著名标章及相关表徽保护之研究》,:“中央研究院”、联经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193页。
曹新明:《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01-304页。
郑成思:《有形资产积累要靠无形知识产权推动http://iolaw.org.cn/showarticle.asp?id=1536,2006年8月10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