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WIPO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及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政府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亚洲组向委员会随提案提交了一份题为《传统知识与生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和注册登记的技术提案》的文件。该文件指出:“有必要为传统知识和生物、遗传资源的数据库和注册登记建立协调一致的国际性数据规范(一套协调一致的标准),包括对诸如文献化传统知识与传统知识相关权利确认之间的关系,创立传统知识持有者在传统知识权利体系中所有权的法律推定的可能性等相关法律问题的考虑”。2003年10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国际人类基因数据宣言》,以规范世界各国和各研究机构对人类基因数据的采集、处理、储存和使用。《宣言》强调了在人类基因数据的采集工作中要遵循自愿的原则,被采集基因数据者必须事先得到充分的信息并能自由决定是否同意;在应用人类基因数据时,要保证恰当的用途,并做到利益共享。
我国知识产权局已建立了中药专利数据库,中文版的中国传统中药专利数据库(TCM)包括含有超过12 124份有索引的中医药专利文献,其中含有32 603份中药配方。但是,仅有中药专利数据库是不够的,因为该数据库没有将未获得专利的传统医药包括在内。我国应当建立一个关于传统医药的体系完整的专门数据库,在分类上,可以国际专利分类制度(IPC)为基础,将传统医药按部、大类、小类、主组、分组来分类,以便于国际专利审核人员使用。
【作者简介】
黄玉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法学博士研究生。
【注释】参见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6月第271号情况说明书,转引自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报告:《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的整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译,第83页。
WIPO:《Resources:Glossary of Terms》,www.wipo.int.
参见Carlos M Correa编著:《传统知识与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中译本。
参见《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条、第16条和第19条是关于利益分享原则的规定。
参见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报告:《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的整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译,第93~94页。
参见(印)甘古力著:《知识产权一释放知识经济的能量》,宋建华、姜丹明、张永华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第104~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