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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为政思想与当今政府绩效考核理念的比较

  

  做为哲学家,孔子提出仁概念,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为了准确说明人性的状态与人生的方向。看来善概念是不足以胜任这项工作了。


  

  至于仁与善的关系,可以由两方面入手省思。一是善者行善,可能只是行为符合道德规范,而未必出自真诚的自我要求;二是善者行善,可能只是响应社会的共同期许,而不会抵达为善而牺牲(如杀身成仁的程度)。孔子谈仁,会强调真诚,如巧言令色,鲜矣仁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二语由内外的对照,显示内心的真诚必定与仁有所连系。不但有所连系,真诚还是自己可以完全作主的内在状态,由此也必然引发可以付诸行动的力量。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换言之,仁者由于真诚而感受行善之力由内而发,善者则未至于此。


  

  其次,孔子认为在必要时,人应该杀身成仁。他看到一般百姓为了得到水火这些资具而死,不免深觉惋惜,说:未见蹈仁而死者也。为什么人应该蹈仁而死?为什么杀身竟然可以说是成仁?理由就在:仁是人生目的所在。善者所知也同样未至于此。


  

  孔子反复阐述仁概念,并不是要用它来取代善概念,而是要揭示他对人性的洞见,亦即人性不是一个单纯的善概念或静止的善状态就可以说明的。但是,仁概念又过于丰富并且涉及动态的进展,在孔子当时如果直接说仁是人之性这样的语句,恐怕学生也是误解多于理解。因此,大概是因为子贡说过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孔子才会想到要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2]


  

  从以上傅佩荣先生对孔子思想中“仁”的分析了解,仁指涉了三个层次,其中有重要意义的前两个层次,即向善和行善。这两点指出了执政者内心是向善的,内心里有真诚,心中的感受与趋向是可以付诸于行动的而产生善行的效果。但是要具体的行善,还需学习。就像光靠善意,做出来的方式与结果,可能令人不满。何况,人类社会是群体共存的,所有的行为规范都是渐次形成的,没有人可以光靠善意而成为善人的。即从向善到行善,需要习知。孔子向来强调“学习”的重要。学习的内容除了传统的典籍(诗书礼乐易)与立身的技能(礼乐射御书数)之外,还须向老师请教。可以自己学习的,是一个社会既成的伦理规范;向老师请教的,则是个人特定的处境所要求的因应之道。所以在《论语》里,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执政者向孔子请教治理之道(行德政的方法),这是在肯定了人性向善之后进一步行动的结果。孔子指出的治理之道有以下几点:


  

  1 政令统一


  

  2 藏富于民,


  

  3 使民众树立对政府的信赖


  

  4 借鉴前朝的做法


  

  5 孝敬父母,友爱兄弟。然后推广到政治。


  

  现在大家对前面三点基本能取得共识,接下来分析第四点和第五点。在如何借鉴前朝做法时,孔子择重表明了要延续周礼。周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秩序教条。 “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尊卑贵贱的区分,即宗法制,进一步讲是继承制的确立。这也是孔子向往的社会秩序的确立和稳定。上文谈到孔子的“仁”是为了确立善恶的标准,孔子在区分善时用了三个标准:第一:我(作为行动者)的内心感受,要出于真诚。第二:别人(我的想对方)对我的期许,要设法沟通。第三:社会规范要尽量去遵守。社会规范在孔子生活的西周,主要是指“礼”和法律。「原则很清楚,具体情况却可能十分复杂。譬如,一个小孩想要实践孝道,以示对父母的感恩。父母期望他赚大钱。那么请问:小孩是否为了孝顺父母,满足他们的期望,而去抢劫?当然不能,因为抢劫是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小孩如果没有念过书,又不知法律,结果出此下策,成为罪犯,这时我们会认为他是坏公民,但不会认为他是坏儿子。“儿子”是专就“父母”而言的,只要父母认定他是好儿子,天下人皆无话可说,要说也只能说父母不知好歹,不会责怪儿子。但是,就社会而言,任何人都是公民,犯法就须坐牢,不管他是不是好儿子、好丈夫、好朋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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